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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用雷霆手段懲治貪官,為何貪污屢禁不止?

明太祖朱元璋是歷史上少有的草根出身的皇帝, 他推翻元朝, 消滅勁敵陳友亮並建立大明王朝, 可謂是英雄帝王。 他痛恨貪官污吏, 建國後用雷霆手段處置貪官, 最後貪官卻屢禁不止, 這又是為何呢?

在歷代的皇帝之中, 朱元璋懲治貪污腐敗的力度可以說是最大的。 我們都知道他出生于貧苦農民家庭, 深受貪官污吏們的剝削壓榨, 所以做了皇帝後就想著把那些“老鼠”們全都整治清除完, 以免他們再欺壓剝削人民、破壞自己辛辛苦苦創下的基業。

朱元璋曾規定, 貪污達到60兩的就要剝皮實草, 然後擺在衙門前面讓大家觀看, 後來又出了一個更嚴厲的政策, 只要貪污, 無論多少都是死罪。 按理說這樣的環境下貪官應該沒有了吧?其實不然, 貪官不但沒有減少, 反而越來越多, 在明朝中後期更是多得可怕, 為什麼會這樣呢?

朱元璋一開始給官員制定的俸祿制度就不合理, 他按照普通人家的標準多一點給官員俸祿, 卻不曾想做官的不但需要僕人跟班, 還要妻妾成群, 各種花銷很大, 工資根本不夠用。 所以工資都無法糊口, 他們又怎會不冒險貪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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