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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沒有收到工資條的員工,公司將收到以下處罰!建議收藏

對一個勞動者來說, 每一個月最關心的就是工資的多少了。 我們大家都知道, 工資條上面是有我們勞動者該領多少工資以及發該工資的依據等, 工資條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 但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 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 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 工資收入一向是中國人談話中的大忌諱, 一般不隨便提及。 那麼, 單位不給工資條, 算不算違法行為呢?

工資條的作用有哪些?

工資條出來可以反應發給員工的工資外, 還有以下兩個作用。

①證明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工資條能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但是工資條不是唯一的證據。 可以找其它的證據來證明, 如人證、工作服、照片等。 有了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一定會勝訴。

②工資條是勞動仲裁的證據之一

市社保局勞動工資處的同志認為,

員工對於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而工資條就是一種最好的表現形式, 作為證據之一的工資條, 對認定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也將起到憑證作用。

《勞動法》規定, 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 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

因此, 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 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工資條應該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 能讓員工清楚瞭解自己的收入構成。 一旦發生糾紛, 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 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

此外, 工資條還能比較全面地反映員工每月工資總額, 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有沒有在工資中扣除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

讓員工監督單位是否扣除不該扣除的其它專案等。 一旦發生勞動爭議, 工資條可以作為勞動仲裁的重要證據。 職工要仔細留存,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時發放和提供工資明細, 員工可向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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