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訊, 新華社電 工信部、國家標準委16日將《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報批稿向社會公示。 新標準對車速、重量、外形、電池等關鍵指標嚴格規定, 明確電動自行車主要用於“短途代步”功能, 並要求全文強制執行。
隨著社會發展和物流、外賣等產業的興起, 電動自行車成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工信部資料顯示, 當前, 我國已成為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 全社會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2億輛, 年產3000多萬輛。
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 也越開越快, 安全隱患與日俱增。 而當前我國仍沿用1999年發佈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為標準, 不能適應行業發展。
“自1999年至今, 我國多次對標準進行修訂, 因為種種原因都沒有到公示環節。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標準管理與服務中心主任郝文建說, 標準的滯後使得十餘年來, 電動自行車行業“肆意生長”。
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司長高延敏說, 此次公示的標準最突出亮點就是明確電動自行車“短途代步”功能, 並以此延伸對相關指標進行嚴格管控, 比如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且不得篡改、增加車速提示音等。
此外, 新標準在對近幾年發生的各類事故分析基礎上, 針對性地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失控、充電器保護等安全內容。 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執行, 消除了“非否決項”留下的漏洞。
新規能否規範超標車工信部調查, 實際使用中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超過40km/h, 重量超過70kg, 超標車比例接近七成。 記者在北京、山東、廣東等地調查發現, 大部分電動自行車增加了車長, 去掉了腳蹬子,
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大、越來越快, 安全隱患重重。 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計, 近5年, 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 8431人死亡, 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 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年均上升8.6%和13.5%。
現行國家標準於1999年發佈實施, 制定年代較早, 標準內容存在一定局限性。 比如, 僅對3個技術指標強制, 其他31個指標只要符合24項就算合格。
從那至今的18年多來, 電動自行車行業年產值超千億元, 規模以上企業超400家。 日漸龐大的市場和頻發的事故呼喚新管理標準。 此次公示的新標準指向生命財產安全, 從嚴強制。
“最核心的是明確電動自行車用於‘短途代步’。 堅持全文強制, 消除了‘非否決項’留下的漏洞。
“如果沒有腳蹬子的電動自行車按機動車管理, 就不能在市區騎了。 我們怎麼接單?我們整天在外面跑, 合標車續航里程夠不夠?”美團騎手曹冬苗有著不少擔心。
用新標準衡量, 絕大部分存量車超標, 百姓家裡的車還能否上路?企業面臨生產線調整和成本上升, 如何解決?速度慢下來, 外賣、快遞等關聯行業是否受影響?標準落地應用也帶來現實問題。
“標準通過後, 從發佈到正式實施擬留出半年到1年時間, 讓企業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消化庫存。 ”高延敏說。
“過渡期需要各界理解和適應, 也需要政府、部門做好各方協調, 管理跟上, 避免‘簡單粗暴’。 ”山東大學教授王忠武等專家認為, 可通過一定補貼鼓勵消費者換購新車,
近年來, 電動自行車在生活中扮演著越發重要的角色。 然而, 路面上近七成的電動自行車超標, 每年超萬起交通事故, 千餘條生命因此消失……
電動自行車上路以來, 圍繞安全與效率的爭議就沒斷過。 當人們習慣了速度帶來的便捷出行與物流時, 安全二字往往會被拋諸腦後。 對目前上路平均行駛速度為40公里每小時的電動自行車而言, 慢下來是大方向。 因為安全是大前提, 只有讓速度慢下來, 安全跟上來, 產業發展和生活節奏才能真正快起來。
面對低廉的成本和千億級的市場, 企業轉型的積極性也不免打折扣。 從1999年首次發佈標準至今的18年間,我國反復修訂車速、外形等關鍵指標卻難有結果,背後是一輪輪利益博弈和一次次妥協。
在新規範公示期和未來政策過渡期,勢必會引起一些不便,也會動一些人的“乳酪”。比如,存量車的處理可能會給百姓出行帶來不便,生產線的換代也將增加企業的成本等等。但從長遠看,對速度、制動、電池等指標的限定將倒逼企業生產附加值高、安全環保的產品,帶來更加健康的發展,百姓體驗也將更加舒適便捷。
從1999年首次發佈標準至今的18年間,我國反復修訂車速、外形等關鍵指標卻難有結果,背後是一輪輪利益博弈和一次次妥協。在新規範公示期和未來政策過渡期,勢必會引起一些不便,也會動一些人的“乳酪”。比如,存量車的處理可能會給百姓出行帶來不便,生產線的換代也將增加企業的成本等等。但從長遠看,對速度、制動、電池等指標的限定將倒逼企業生產附加值高、安全環保的產品,帶來更加健康的發展,百姓體驗也將更加舒適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