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尚不食子
’萬萬想不到, 仰光一男子卻把魔爪伸向了女兒
【緬甸中文網訊】緬甸仰光市東部縣德貢港口鎮92號街區, 住著一個男子名為欽佐,
38歲的欽佐因為長期多次強姦自己14歲的女兒(繼女), 被仰光東部縣區法院判處20年監禁及苦役。
據悉, 從2016年初起, 欽佐為了發洩自己的獸欲, 慘無人道的將14歲的女兒強姦。 在強姦後, 還威脅她:“如果你將事情說出去, 我就把你殺了!” 迫於淫威, 被強姦的女兒只好忍氣吞聲不敢告訴任何人。
得逞之後, 他更一發不可收拾多次將女兒強姦。 多次毫無人性性侵14歲的小女孩, 給小女孩身體和心靈造成極大的傷害, 但是她害怕被殺所以她只好打掉牙齒往肚裡吞。
直到2016年12月15日, 在最後一次受到淩辱之後, 忍無可忍的她把事情告訴了前來串門的親戚。 親戚震驚之余馬上把欽佐惡魔般的行徑告訴了小女孩的奶奶。 奶奶立即向警局報案, 接到報案後, 警方立即將欽佐逮捕。
東部縣一名警官稱, 德貢港口鎮警局, 以案件號(u)1699/2016進行了立案調查。 在調查完成後將欽佐起訴。
東部縣區法院受理案件後, 最終認定欽佐有罪。 法官認為受害人為14歲女孩, 屬於幼童強姦案。 現在幼童強姦案最高刑罰為20年監禁。 於2018年1月12日, 按最高量刑標準, 對欽佐進行了終審判決, 判處欽佐20年監禁及苦役。
據悉, 仰光省2016年內發生了強姦案229起, 其中成年人強姦案69起, 16歲及16歲以下私奔強姦案96起, 幼童強姦案64起。 2017年則發生270起, 成年人強姦案84起, 16歲及16歲以下私奔強姦案116起, 幼童強姦案7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