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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如何抓小偷

古代中國的街頭不法分子也不少, 治安同樣是個問題。 那麼, 古代街頭是如何抓小偷的呢?

從史料上來看, 小偷自古就是街頭的禍害。

戰國初期著名法學家李悝在其《法經》裡便稱, “王者之政, 莫急於盜賊”, “治盜”竟是當時國家領導人首先要考慮的事情, 可見那時盜賊不少。 當然, 古代執政者考慮更多的可能是竊國大盜。

因為街頭亂, 小偷多, 早在周代, 街上的管理人員要持鞭上崗, 此舉並不僅僅針對占道經營的流動攤販, 也是為了對付流氓、竊賊一類人。

據《周禮・地官》記載, 當時的“公務員編制”中設有“司稽”一職, 主要負責在街市上治安巡邏, 檢查是否有違反禁令、行為反常的不端之人, 如果覺得可疑, 可以隨時將其抓起來。 此外, 司稽的另一重要職責, 則是負責抓竊賊, 並對他們進行懲罰。

早年, 出於街市買賣交易安全的考慮, 一般把市場規劃在城中, 並建高高的圍牆,

四周設門, 由“城管”拿著執法刑具把守。 還專人敲著梆子, 高喊類似“防火防盜”的話, 小偷、搶劫犯這類不法分子一旦在街頭露面, 很容易被逮著。 《周易・繫辭下》所謂“重門擊柝, 以待暴客”, 說的就這個意思。

從這些規定中可以看出, 周代也並非太平天下。 江湖傳說中小偷的祖師爺盜蹠, 就是這一時期出現的人物。 《莊子・雜篇・盜蹠第二十九》稱, 盜蹠是坐懷不亂的柳下惠的弟弟, 與孔子還是好朋友。 有學者認為《莊子》所記不實, 但不論是真是假, 當時街上有小偷應該是肯定的, 不然官方也不需要設司稽來“抓小偷”。

到了漢代, 由於城市經濟的發展, 買賣交易活躍, 逛街的人也多了起來, 相應地, 小偷也活躍。

西漢的長安街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小偷也都“漂”到了長安, 長安的治安秩序一度混亂, 偷盜現象嚴重, 市民和商人叫苦不迭, 為此, 朝廷制定了《盜律》, 嚴懲偷盜行為, 還創造性地設置了“賊捕掾”這一公務員編制。 賊捕掾是幹什麼的?用今天的話來說, 是專門負責抓盜賊的員警。

因為治安太差, 朝廷曾多次撤換京兆尹(相當於今日首都的市長), 甚至出現皇帝直接插手京兆尹的人事安排。

據《漢書・張敞傳》記載, 以抓盜賊出名的膠東相張敞, 便曾被漢宣帝調到長安, 接任京兆尹。 張敞到任後摸清了長安盜賊的底細, 先將幾個“偷長”(賊頭)找來責問,

令他們抓賊贖罪。 賊頭請張敞暫時任命他們當官, 回家後便大辦酒席, 全城的大賊小偷都前來祝賀, 個個喝得大醉。 賊頭暗中在小偷的衣裙上染上紅褐色標記, 而“員警”(官吏)坐在巷子門口等, 見到衣裙上有紅褐色的就抓, 一天抓了幾百個賊。 長安城的治安一下好轉, “市無偷盜”。

魏晉南北朝時期, 位於江南的建業(今南京)是當時南方人氣最盛、經濟最發達的城市。 自然, 也成了小偷最理想的謀生之地。 為了加強治安管理, 吳國特地在不法分子經常出沒的街市上, 安排“市刺奸”, 負責治安, 以斷絕盜賊。

南北朝時一位叫王敬則的官員為了徹底禁偷, 抓來一個小偷, 當著他們親屬的面將其嚴加鞭打, 然後罰小偷去掃馬路。 後來王敬則允許小偷“輪崗”:可以舉報以前的同夥,來代替自己掃馬路,即所謂“令偷舉舊偷自代”。此事一經傳開,當地的小偷生怕被認出來,全都逃走了,當地一度“天下無賊”。

這種抓盜賊的手段,可以稱其為“賊幫捉賊”法,既絕又靈,深為後世推崇。

後來王敬則允許小偷“輪崗”:可以舉報以前的同夥,來代替自己掃馬路,即所謂“令偷舉舊偷自代”。此事一經傳開,當地的小偷生怕被認出來,全都逃走了,當地一度“天下無賊”。

這種抓盜賊的手段,可以稱其為“賊幫捉賊”法,既絕又靈,深為後世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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