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的街頭不法分子也不少, 治安同樣是個問題。 那麼, 古代街頭是如何抓小偷的呢?
從史料上來看, 小偷自古就是街頭的禍害。
因為街頭亂, 小偷多, 早在周代, 街上的管理人員要持鞭上崗, 此舉並不僅僅針對占道經營的流動攤販, 也是為了對付流氓、竊賊一類人。
據《周禮・地官》記載, 當時的“公務員編制”中設有“司稽”一職, 主要負責在街市上治安巡邏, 檢查是否有違反禁令、行為反常的不端之人, 如果覺得可疑, 可以隨時將其抓起來。 此外, 司稽的另一重要職責, 則是負責抓竊賊, 並對他們進行懲罰。
早年, 出於街市買賣交易安全的考慮, 一般把市場規劃在城中, 並建高高的圍牆,
從這些規定中可以看出, 周代也並非太平天下。 江湖傳說中小偷的祖師爺盜蹠, 就是這一時期出現的人物。 《莊子・雜篇・盜蹠第二十九》稱, 盜蹠是坐懷不亂的柳下惠的弟弟, 與孔子還是好朋友。 有學者認為《莊子》所記不實, 但不論是真是假, 當時街上有小偷應該是肯定的, 不然官方也不需要設司稽來“抓小偷”。
到了漢代, 由於城市經濟的發展, 買賣交易活躍, 逛街的人也多了起來, 相應地, 小偷也活躍。
西漢的長安街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小偷也都“漂”到了長安, 長安的治安秩序一度混亂, 偷盜現象嚴重, 市民和商人叫苦不迭, 為此, 朝廷制定了《盜律》, 嚴懲偷盜行為, 還創造性地設置了“賊捕掾”這一公務員編制。 賊捕掾是幹什麼的?用今天的話來說, 是專門負責抓盜賊的員警。
因為治安太差, 朝廷曾多次撤換京兆尹(相當於今日首都的市長), 甚至出現皇帝直接插手京兆尹的人事安排。
據《漢書・張敞傳》記載, 以抓盜賊出名的膠東相張敞, 便曾被漢宣帝調到長安, 接任京兆尹。 張敞到任後摸清了長安盜賊的底細, 先將幾個“偷長”(賊頭)找來責問,
魏晉南北朝時期, 位於江南的建業(今南京)是當時南方人氣最盛、經濟最發達的城市。 自然, 也成了小偷最理想的謀生之地。 為了加強治安管理, 吳國特地在不法分子經常出沒的街市上, 安排“市刺奸”, 負責治安, 以斷絕盜賊。
南北朝時一位叫王敬則的官員為了徹底禁偷, 抓來一個小偷, 當著他們親屬的面將其嚴加鞭打, 然後罰小偷去掃馬路。 後來王敬則允許小偷“輪崗”:可以舉報以前的同夥,來代替自己掃馬路,即所謂“令偷舉舊偷自代”。此事一經傳開,當地的小偷生怕被認出來,全都逃走了,當地一度“天下無賊”。
這種抓盜賊的手段,可以稱其為“賊幫捉賊”法,既絕又靈,深為後世推崇。
後來王敬則允許小偷“輪崗”:可以舉報以前的同夥,來代替自己掃馬路,即所謂“令偷舉舊偷自代”。此事一經傳開,當地的小偷生怕被認出來,全都逃走了,當地一度“天下無賊”。這種抓盜賊的手段,可以稱其為“賊幫捉賊”法,既絕又靈,深為後世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