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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嘉興一男子酒後討薪竟然報假警60次

N通訊員 彭梁平 晚報記者 向 輝

“快, 把欠我的錢還給我!”1月14日晚上, 嘉興市公安局110接警指揮中心接到一名醉酒漢連續報假警。 接警員多次勸阻, 他非但沒有悔改之心, 還在一小時內連續撥打110報警電話60次。

昨天下午2點多, 記者在新興派出所看到了面容憔悴的胡某, 一副酒醉未醒的模樣。 “老闆欠我工資到現在還沒發, 我就是想要報警抓他。 ”在胡某看來, 自己報警只是想要討薪, 不明白錯在哪裡, 為什麼工資沒拿到反而自己被抓了。

圖片來源於紅船衛士

在胡某的手機裡清楚地看到, 不僅有1月14日撥打的60次報警記錄, 還有去年12月29日、12月31日等都有撥打110報警電話的記錄, 撥打時間都是在晚上7點至9點之間。

“為什麼都在晚上報假警?”新興所民警徐銘濤問道。 “我不知道到哪裡找老闆, 他欠了我工資一直沒有給我。 ”胡某每晚都有喝一斤高度白酒的習慣, 案發當晚因一時氣憤就喝了兩斤白酒,

“喝多了腦子糊塗, 以為有事可以找民警幫忙, 就覺得報警就能拿到工資!”

圖片來源於紅船衛士

正是因為自己的無知和酒後惹事, 竟然不知不覺撥打了60次110報警電話。

不論報假警是出於何種原因, 胡某的做法已經構成違法。

“這麼多次連續報假警, 已經嚴重影響到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 ”徐銘濤說。

經過詢問, 胡某開始還是一個謊言加一個謊言地進行狡辯, 最終無法自圓其說, 交代了自己酒後報假警泄私憤的違法事實。

圖片來源於網路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凡是故意謊報警情及惡意騷擾撥打110報警電話者,

公安機關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並處以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對在校學生、兒童撥打110電話玩耍的, 公安機關將予以訓誡, 並責令學校和監護人嚴加管教, 對因玩耍影響正常報警並造成後果的, 將依法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依據上述規定, 胡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

在此,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無效報警和假報警行為大量佔用了警方有限的資源, 嚴重干擾了警方的正常調度, 有可能使真正需要幫助的群眾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幫助。 110報警電話是維護社會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 凡是撥打110電話取樂、惡意騷擾、謊報警情等滋擾公安機關正常秩序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 依法給予處罰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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