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工傷賠償的計算方法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多數在職員工在發生工傷後, 只知道要申請工傷賠償, 而不知道自己應該得到多少賠償數額, 關於金額方面, 每年國家都會出臺相應的計算標準, 供廣大勞動者參考。 工傷賠償的數額會根據傷情的不同被分為幾個等級, 按照傷情的嚴重程度進行賠償。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師事務所的丁超群律師做出了解答: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是規定在《工傷保險條例》中的, 根據傷殘級別的標準規定傷殘數額的賠償標準, 以便職工在發生工傷後, 依照條例查詢賠償金額, 在索賠時做到心中有數, 有法可依、有理有據。

工傷賠償標準詳細列表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注:(1)評定傷殘等級後, 停發醫療待遇。 (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係, 退出工作崗位。 (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 因工造成二級傷殘, 小王應得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3500×25=87500元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 因工造成二級傷殘, 小王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為3500××85%=2975元

注:(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 停發津貼,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 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

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丁超群律師:深圳市律師協會理事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合夥人。 從事律師職業十一年, 善長民事訴訟、勞動爭議、公司法律業務以及刑事辯護。

丁超群律師補充: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例:小李因工造成六級傷殘, 工傷前他在單位的工資為每月4000元, 則小李應當拿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4000×16=64000元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例:小李因工造成六級傷殘, 工傷前他在單位的工資為每月4000元, 則小李應當拿到的傷殘津貼按月支付為每月4000×16=2400元

注:(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2)難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例:小劉因工傷致殘, 經評定為八級傷殘, 小劉月工資5000元則他應拿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5000×11=55000元

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由於《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 2011年1月1日以後, 工傷醫療補助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死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20倍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例如:2009年的為17175元,2010年的為19109元,2011年的為21810元。(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

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死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20倍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例如:2009年的為17175元,2010年的為19109元,2011年的為21810元。(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

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