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出生在農村的孩子, 從小到大家裡很貧窮, 因此我父母也一直教育我要好好讀書, 努力做個有大本事的人, 這樣子才會受到別人的尊敬有出息。
通過我一直努力的學習, 我一直從小學到大學都很順利, 即使身邊有很多能讓小孩子幼齡人心動的事我都不理不睬, 老師對我一直都很滿意誇我是個懂事的孩子。
到了大學, 我們身邊很多人都談起了戀愛, 可我一直一心唯讀聖賢書, 對於他們的情感生活也只是嚮往一下。 大學畢業, 我一直讀書, 後來考上了碩士生, 不知不覺之間我就到了30歲這個年齡。
看著身邊昔日同學的孩子都已經四五歲,
有的甚至上學了。
我也想著該找一個物件了。
在一次的公司聚會上, 我遇到了一個讓我心動的人, 他是一個很浪漫的人, 沒怎麼經歷過戀愛史的我被他打動了。 就答應他和他在一起。
沒過多久, 他就要求和我做那個事情, 我一口拒絕了, 說我們還沒到時候, 想結婚時再說。 可是他卻不死心一直要求, 我也拗不過, 也不想錯過一個待自己不錯的男人就答應了。
可是萬萬沒想到, 他居然把我帶到了小樹林,
回去以後我就給他發消息說分手, 他說我不愛他就因為我不給他我的身體, 我心裡很氣憤, 他把我當什麼了?泄欲工具嗎?他還滿口冠冕堂皇說人的本質就是追求快樂, 他沒錯。 還說我三十的老處女了,
我瞬間就炸了, 我三十歲怎麼了?我守身如玉三十年, 沒有給別人是我的驕傲。 犯賤的是他!大家說是嗎?沒有過那種生活很不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