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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武的“長江學者”算不算“免死金牌”?

虹野:取消陳小武“長江學者”算不算對“性侵”的懲罰?

文/虹野

繼北航撤銷陳小武教師職務之後, 在大家為北航叫好之際, 教育部又“責令”北航取消陳小武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稱號。

民間為之歡呼, 認為北航和教育部對違反師德行為“零容忍”。 或許很多人都認為這件事已經結束了, 陳小武已經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似乎是皆大歡喜了。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 “性侵”行為並不僅僅是道德問題,

而是“刑事案件”。 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發現將陳小武移交司法機關的消息。 這給公眾一種印象, 取消陳小武“長江學者”稱號, 撤銷教師職務就是對性侵行為的懲罰了。

誠然, 性侵學生的人是沒有資格再擔任教師職務的, 開除公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這只能說其不勝任教師, 其“性侵”行為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教師“性侵”學生或許更能引起社會關注, 而背後深層次的則是“性侵”行為, 和身份無關。 官員也好, 普通人也罷, 任何人“性侵”他人都要接受法律的審判, 我們不能因為官員、教授、院士因性侵他人遭受撤職、降級就認為他們接受到了“懲罰”, 他們降級、撤職是因為不勝任罷了。

如果陳小武的“性侵”懲罰僅僅到撤職為止了,

那就意味著官員、教授、院士們的職務成為了免受法律制裁的“免死金牌”。 這樣會使得具有官員、教授等身份的人更加肆無忌憚, 更容易引起民憤。

虹野 中華教育改進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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