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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的案例|天寒心暖,看看執行法官做的這件事,暖到人心窩兒!

“太謝謝法官了, 每次我過來拿錢, 你都這樣接送我, 真是好人呐。 ”八旬老人熱淚盈眶地說。 2017年12月28日, 牟平法院執行法官親自開車將老人接到法院財務部領取每年的贍養款, 又親自驅車把行動不便的廣某送到他家中。

案情回顧

家住牟平的廣某, 現年已是80多歲高夀,

膝下5個兒女, 均已成家立業。 因身體原因無法勞動, 沒有生活來源, 於是就贍養費與五個兒女發生了矛盾。 後經居委會調解無果, 2015年, 老人就支付贍養費的問題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

牟平法院判決廣某子女需每年支付給廣某一定的贍養費。 判決生效後, 廣某的子女每年都把贍養費打到法院帳戶, 廣某則需要每年十二月底來法院領取贍養費。

但是廣某因身體原因, 行動不便, 自己獨立來牟平法院領取錢款比較困難。 因此每年來領取贍養款時, 牟平法院法官都會主動來到老人家帶著老人來領錢,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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