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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的小商戶,拆遷了有沒有補償?

商鋪拆遷對於承租人來說是應當有補償的。 因為承租人是實際經營者, 對於拆遷所造成的損失特別是停產停業損失這方面是很大的。

比如2017年4月份, 北京市大興區西紅門市場的小商戶李某就面臨著這種情形:拆遷方只是限期商戶搬離, 閉口不談補償, 而房東又不與商戶分割補償款。 對於市場的小商戶而言, 前期租金、裝修投入是很大的, 所以對於商鋪拆遷應當補償的項目包括:裝修費用的補償, 搬遷費, 租期內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這裡的房屋價值包括土地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

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不過關於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還要看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 在有效期內, 你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 但是需要提供租賃合同、營業執照、許可證等有效證件。

一般來說, 租賃的商鋪的被拆遷主體也就是被拆遷人為該市場的法人, 也就是通俗意義上所說的房東。 一般拆遷方是直接和房東來談相關補償事宜的, 承租人可以向房東主張拆遷款分割, 因為屬於房東的部分只有相關土地和廠房的補償。 如果拆遷方不和承租人來談, 承租人就可以向房東主張分割拆遷補償款。

如果房東不願意協商、不同意分割, 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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