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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建立濕地保護修復制度

2020年, 兵團濕地面積確保在398.28萬畝以上, 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成率達到80%以上

近日, 記者從兵團林業局獲悉, 兵團辦公廳日前印發《兵團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要求強化濕地利用監管, 全面提升濕地保護與修復水準。

《方案》明確, 到2020年, 兵團濕地面積確保在398.28萬畝以上, 其中, 自然濕地面積確保在374.1萬畝以上;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成率達到80%以上;濕地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不減少。

根據《方案》, 兵團濕地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兵團重要濕地、師市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 禁止擅自徵收、佔用國家和兵團重要濕地,

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濕地;禁止侵佔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 已侵佔的要限期予以恢復;禁止開(圍)墾、填埋、排幹濕地, 禁止永久性截斷濕地水源, 禁止向濕地超標排放污染物, 禁止對濕地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魚類洄游通道造成破壞, 禁止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其他活動。

《方案》提出, 各師(市)要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及水資源承載能力, 推進國家濕地公園和城市濕地公園建設。 建立濕地生態管護員制度, 實現生態受保護、職工群眾得實惠。 健全退化濕地修復制度, 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 多措並舉恢復原有濕地。 加強對濕地資源利用者的監督, 嚴肅懲處破壞濕地行為。

《方案》強調,

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 各師(市)、團場對本轄區內的濕地保護負總責, 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 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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