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農業部下發檔公佈《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第三批)名單》, 全國共授予12個縣(市、區)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稱號, 滕州市名列其中。
為深入貫徹農業部、省海洋與漁業廳相關會議精神, 積極回應省廳關於組織開展申報創建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的號召。 2014年滕州市提出申報創建農業部健康養殖示範縣, 經過近三年的努力, 全市漁業生產初步實現了“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產業化”發展。 2017年5月份, 經省海洋和漁業廳初驗合格後, 向農業部提出驗收申請。 2017年9月份, 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李書民、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副站長張文,
一、加強領導, 凝聚創建工作合力。 始終把漁業健康養殖工作擺在重要位置, 把創建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作為推動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重要舉措, 全面落實創建責任, 為創建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了以市長任組長, 分管市長任副組長, 水產、發改、財政、國土、環保、綜合檢驗檢測中心、鎮街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滕州市創建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領導小組,
二、科學規劃, 引領健康養殖方向。 一是科學編制規劃, 完善水域灘塗確權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農業部《完善水域灘塗養殖證制度試行方案》, 市政府制定並頒佈了《滕州市養殖水域灘塗規劃》, 劃定了水域、灘塗漁業養殖功能區。 截至目前, 全市共發放水域灘塗養殖證98本, 水域灘塗確權面積6689.8公頃, 全市水域灘塗養殖證發證率達到95.56%。 二是配套完善基礎設施, 大力發展水產養殖。 2013年以來, 全市先後投資6350余萬元, 實施了標準化魚塘開發、整理和工廠化養殖車間建設,
三、示範帶動, 提升健康養殖水準。
四、突出服務,確保健康養殖成果。一是依法加強漁業行政管理。建立健全水產養殖檔案,編制了《滕州市漁業養殖資料庫》,詳細記載養殖池塘的面積、養殖品種等。同時,認真落實漁業行政許可制度,加強源頭監管,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漁用飼料和獸藥經營許可證發證率均為100%,生產、經營規範,市場秩序良好。健全完善水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和水產苗種產地檢疫、鄉村獸醫備案制度等,苗種檢疫合格率達到100%。二是開展健康養殖技術培訓。通過聘請省內外專家做講座,通過舉辦培訓班、漁民池塘學校等形式積極開展了健康養殖、科學用藥等技術培訓。2014年以來,全市共舉辦各類培訓班30餘期,培訓人員4000余人次,印發《漁業法》、《農產品品質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材料10000餘份,製作宣傳展板、條幅80餘幅,提高了廣大養殖戶遵法、守法的自覺性。三是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全面推行健康養殖“五項制度、三項登記”,督促和指導所有養殖企業、養殖戶建立健全各項生產養殖記錄。加強漁業資訊化建設,扶持鼓勵養殖企業(戶)推廣使用 “漁業通”系統,建立起了專家、技術員、養殖戶三級互動的服務平臺,全市“漁業通”手機註冊用戶達300餘個。定期組織漁政人員對漁用物資的銷售網站、所有養殖企業(戶)進行拉網式執法檢查,杜絕了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禁用漁用投入品的行為。四是築牢監督抽查防線。加大水產品品質安全監管力度,對全市所有水產苗種場、水產養殖生產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社、家庭漁場、水產養殖大戶以及部分零散養殖戶進行水產品藥殘抽檢,每年承擔各級抽檢任務達8個品種、130餘批次,抽檢合格率達100%。同時積極探索水產品養殖源頭品質安全可追溯體系,對全市所有養殖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社、家庭漁場和10%以上零散養殖戶進行水產品藥殘抽檢,抽檢合格率達到100%;檢疫陽性樣品生產場的陽性苗種依法處理率100%;藥殘檢測超標產品依法處理率100%;無違法侵佔養殖水域灘塗行為。
無公害產地面積8.6萬畝,占全市養殖面積的82%。註冊了“盛世紅荷”、“微瑚”等水產品商標,積極探索“互聯網+”網上銷售模式,銷售水產品實現品牌化經營。三是積極創建示範合作社。全市企業、企業+農戶、漁民專業合作社、家庭漁場等組織形式所經營的養殖面積達到9.16萬畝,占全市養殖總面積的87.3%。其中滕州市鑫鮮養魚農民專業合作社、滕州市眾旺養魚農民專業合作社被評為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四、突出服務,確保健康養殖成果。一是依法加強漁業行政管理。建立健全水產養殖檔案,編制了《滕州市漁業養殖資料庫》,詳細記載養殖池塘的面積、養殖品種等。同時,認真落實漁業行政許可制度,加強源頭監管,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漁用飼料和獸藥經營許可證發證率均為100%,生產、經營規範,市場秩序良好。健全完善水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和水產苗種產地檢疫、鄉村獸醫備案制度等,苗種檢疫合格率達到100%。二是開展健康養殖技術培訓。通過聘請省內外專家做講座,通過舉辦培訓班、漁民池塘學校等形式積極開展了健康養殖、科學用藥等技術培訓。2014年以來,全市共舉辦各類培訓班30餘期,培訓人員4000余人次,印發《漁業法》、《農產品品質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材料10000餘份,製作宣傳展板、條幅80餘幅,提高了廣大養殖戶遵法、守法的自覺性。三是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全面推行健康養殖“五項制度、三項登記”,督促和指導所有養殖企業、養殖戶建立健全各項生產養殖記錄。加強漁業資訊化建設,扶持鼓勵養殖企業(戶)推廣使用 “漁業通”系統,建立起了專家、技術員、養殖戶三級互動的服務平臺,全市“漁業通”手機註冊用戶達300餘個。定期組織漁政人員對漁用物資的銷售網站、所有養殖企業(戶)進行拉網式執法檢查,杜絕了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禁用漁用投入品的行為。四是築牢監督抽查防線。加大水產品品質安全監管力度,對全市所有水產苗種場、水產養殖生產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社、家庭漁場、水產養殖大戶以及部分零散養殖戶進行水產品藥殘抽檢,每年承擔各級抽檢任務達8個品種、130餘批次,抽檢合格率達100%。同時積極探索水產品養殖源頭品質安全可追溯體系,對全市所有養殖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社、家庭漁場和10%以上零散養殖戶進行水產品藥殘抽檢,抽檢合格率達到100%;檢疫陽性樣品生產場的陽性苗種依法處理率100%;藥殘檢測超標產品依法處理率100%;無違法侵佔養殖水域灘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