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選”考試成績下來的那一刻, “80後”公務員李自陽覺得“穩了”——一個要求“3年及以上園林工作經歷”的副科領導崗位, 他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第一。
然而事情隨後的發展出乎意料:組織部門以“工作經歷”不等於“崗位經歷”為由, 將這個具有園林工程師職稱、負責過多個綠化項目的園林專業研究生拒之門外。
“報名資格審查時都沒問題, 現在把我刷掉究竟原因何在?”李自陽認為自己遭到了不公正待遇。 專家提醒, 應警惕人才選拔過程中的“自由裁量權”, 避免為“因人設崗”“暗箱操作”留下解釋空間。
被淘汰的“第一名”
生於1985年的李自陽, 2011年畢業于河南農業大學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專業, 具有園林工程師中級職稱, 現任河南省新鄭市孟莊鎮黨政辦公室主任。
2017年,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下稱鄭州航空港區)面向全省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幹部, 李自陽報了名, “想趁年輕努把力,
李自陽報考的是“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副科領導職位”(崗位代碼201720), 並順利通過了資格審查, 於2017年10月參加了考試。
考試結果公佈, 李自陽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第一。
當時感覺穩了, 這個崗位招兩個人, 第一名的把握非常大。
但12月30日擬錄用名單公示時, 李自陽卻沒有發現自己的名字。
當時就傻眼了, 錄用了第二名和第四名, 反而把我刷了下來。
李自陽打電話向鄭州航空港區組織部門詢問, “對方說必須要有園林崗位的工作經歷, 而‘黨政辦主任’不是園林崗位, 不符合條件。 ”
報名條件只要求有“園林工作經歷”, 並沒有要求工作崗位, 有的話我肯定不會報了。 我是園林專業的碩士研究生, 2014年起單位就安排我負責鎮區綠化工作,
李自陽認為自己在報名、面試等環節均如實上報了自己的工作經歷, 並通過了資格審查。 “考察組來對我進行考察時, 單位也出具了我的工作經歷證明, 當時他們並未提出異議, 之後也沒有相關回復, 直到公示後我才知道落榜了。 ”
同時, 李自陽也對組織部門的用人選擇提出質疑。 “據我瞭解, 被錄用的兩人是夫妻關係。 同一個崗位, 夫妻兩人是否構成任職回避?組織部門在考察時有沒有考慮?”
“工作經歷”還是“崗位經歷”?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幹部職位表》顯示, “規劃市政建設環保局副科領導職位”的報名條件為:
專業:建築類、林學類;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學士及以上學位;其他條件:1、3年及以上園林工作經歷;2、與專業和職位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稱。
其中並未對報名人員現任或曾任職的崗位提出明確要求。
鄭州航空港區黨工委組織部幹部處處長潘景輝就此接受採訪時強調,
“
3年及以上園林工作經歷”的意思就是必須在“園林崗位”上至少工作3年, 我認為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他是有符合園林工作的業務, 但組織上不認可。 黨政辦就是綜合協調的, 不能說你有園林工作經歷。
”
採訪中, 潘景輝也同意, 今後崗位要求的表述可以更精確。 “下一步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歧義, 如果再有招聘或者公選的時候, 我們會注意一點。 但這次的結果不會更改。 ”
李自陽認為, 既然能通過資格審查報名考試, 就說明自己符合條件。
潘景輝說,
這次公選報名人數超過2500人, 工作量非常大, 前期並沒有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 只是要求報考人員在網上承諾,對自己的材料負責。但資格審查是貫穿始終的,包括最後的考察階段,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可以隨時淘汰。
針對選拔“夫妻崗”的質疑,潘景輝表示,
因為第一名李自陽不符合標準,第三名又因故放棄了這個機會,所以我們就錄用了具有園林崗位工作經歷的第二名和第四名。兩人的確是一對夫妻,但所報考的“副科領導職位”並未明確具體崗位。錄取以後,兩人不會在同一個單位內使用,不構成任職回避。
警惕人才選拔濫用“自由裁量”
李自陽很難接受組織部門的說法。
同一崗位代碼,同一崗位要求,怎麼可能隨意變更用人單位?到底是要求“崗位經歷”還是“工作經歷”,為什麼一開始不寫清楚?這中間彈性空間太大了,對報考人員有失公平。
李自陽表示,將會繼續向上級組織部門反映自己的情況。
近年來,多地曝出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考生因“專業不符”被拒絕錄用的事件。“世界史”屬不屬於“歷史學”?“比較文學和世界文學”屬不屬於“中國語言文學”?“咬文嚼字”式的人才選拔在網上爭議不斷。
專家分析,
這種現象不光反映了某些部門機械教條的工作方法,其中一些案例中還存在“因人設崗”的嫌疑。
具體到本事件,專家表示,雖然當事人沒有倒在“專業審查”上,但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大同小異:“3年及以上園林工作經歷”的崗位要求表述模糊,給資格審查留下很大的解釋空間。“
這對我們的選拔工作提出警惕:相關部門手握自由裁量的權力,可以隨時提出報名階段沒有涉及的資格要求,一是對報考人員不公平,二是為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間。”
同時專家認為,選人用人,更應該聚焦在其實際工作能力上,從專業背景、工作業績等多方面進行全面考察。“一些選人單位怕擔責任,過於依賴教條,過度設置選用條件,反而限制了人才選拔工作的正常開展。”
公務員考試、幹部公選等,必須堅持每個環節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如果出了問題,不僅增加選人用人成本,更會對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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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求報考人員在網上承諾,對自己的材料負責。但資格審查是貫穿始終的,包括最後的考察階段,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可以隨時淘汰。針對選拔“夫妻崗”的質疑,潘景輝表示,
因為第一名李自陽不符合標準,第三名又因故放棄了這個機會,所以我們就錄用了具有園林崗位工作經歷的第二名和第四名。兩人的確是一對夫妻,但所報考的“副科領導職位”並未明確具體崗位。錄取以後,兩人不會在同一個單位內使用,不構成任職回避。
警惕人才選拔濫用“自由裁量”
李自陽很難接受組織部門的說法。
同一崗位代碼,同一崗位要求,怎麼可能隨意變更用人單位?到底是要求“崗位經歷”還是“工作經歷”,為什麼一開始不寫清楚?這中間彈性空間太大了,對報考人員有失公平。
李自陽表示,將會繼續向上級組織部門反映自己的情況。
近年來,多地曝出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考生因“專業不符”被拒絕錄用的事件。“世界史”屬不屬於“歷史學”?“比較文學和世界文學”屬不屬於“中國語言文學”?“咬文嚼字”式的人才選拔在網上爭議不斷。
專家分析,
這種現象不光反映了某些部門機械教條的工作方法,其中一些案例中還存在“因人設崗”的嫌疑。
具體到本事件,專家表示,雖然當事人沒有倒在“專業審查”上,但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大同小異:“3年及以上園林工作經歷”的崗位要求表述模糊,給資格審查留下很大的解釋空間。“
這對我們的選拔工作提出警惕:相關部門手握自由裁量的權力,可以隨時提出報名階段沒有涉及的資格要求,一是對報考人員不公平,二是為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間。”
同時專家認為,選人用人,更應該聚焦在其實際工作能力上,從專業背景、工作業績等多方面進行全面考察。“一些選人單位怕擔責任,過於依賴教條,過度設置選用條件,反而限制了人才選拔工作的正常開展。”
公務員考試、幹部公選等,必須堅持每個環節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如果出了問題,不僅增加選人用人成本,更會對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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