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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刊寫案21

021

他用刀結束了這段“戀情”

40歲打工男子暗戀26歲老闆娘, 心甘情願任其使喚, 留在店內做牛做馬, 可惜相思無果, 他決定用一把匕首了斷這段虐戀。 2015年8月30日淩晨, 嵐縣公安局緊急組織大追捕, 張貼散發4800多份懸賞通告, 動用大量警力、警車, 公安、武警等力量聯合作戰, 地毯式排查上千公里, 僅用6天時間成功抓獲命案逃犯蘭某, 成功偵破“8·30”故意殺人案。

兇手歸案 聲稱為愛毫不後悔

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 嵐縣縣城流傳著這樣一個消息:抓住了!抓住了!那個殺了老闆娘的兇手抓住了!

“我雖然殺了他, 可我還是愛她的, 殺了她我不後悔。

”9月4日, 嵐縣公安局辦案區審訊室裡, 被捕後的蘭某在接受民警訊問時說。 經歷了六天的逃亡, 蘭某的鞋子上沾滿幹了的泥巴, 鬍子拉碴, 回憶自己的作案過程時, 他面部表情平靜如常, 沒有一絲波瀾。

“我看著她心裡就舒服, 為她做什麼都願意, 店裡的髒活累活我幾乎全包了, 她把我呼來喊去地‘使喚’, 我都很樂意, 就連她娘家農忙時種地、秋收, 我都經常去幫忙, 可她從來都不領情。 我對她全身心地投入, 而她只愛我的勞動力, 就不愛我這個人。 每次看到她與別的男人眉來眼去, 我就懷恨在心, 不是滋味。 每當這時, 我就只有一個念頭, 如果得不到她, 一定要把她殺了, 斷了自己的念想。 2014 年年底, 我就買好了折疊匕首,

隨時做好了斷這段‘情緣’的準備。 ”蘭某說。 殺人後竟然如此平靜, 蘭某的背後到底有著怎樣的故事呢?記者在民警的講述中回到了那場剛剛結束的緊張大追捕。

突發命案 年輕老闆娘命喪人手

“嵐縣財政局對面某足療店一女子死亡, 請求出警處置!”8月30日正值星期天, 淩晨6時7分, 嵐縣公安局110接警大廳的電話驟然響起。

警情就是命令, 嵐縣公安局局長王文奇, 副局長劉永明帶領值班民警第一時間趕到案發地。 足療店吧台旁邊一名女子血肉模糊躺在血泊中, 全身多處刀傷。 隨即趕來的“120”急救醫生診斷結果為:死者于數小時前早已死亡。

足療店內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反映, 死者魏某是足療店老闆娘, 今年26歲, 3年前離婚, 隨後一直單身。

8月29日晚住在足療店的共有五個人, 死者魏某、三名女性按摩工作人員, 還有一名蘭姓男性勤雜工。

“根據死者倒地的姿勢以及即將凝固的血泊完整性等等跡象分析, 本案應該為他殺, 而且, 目前三名女工作人員均在現場, 唯獨蘭某不見蹤影, 蘭某有作案嫌疑, 馬上安排部署下去, 做好排查走訪和圍堵工作。 ”王文奇一面吩咐民警仔細勘察現場做好物證提取, 一面迅速安排偵破方案, 並向呂梁市公安局作了彙報, 請求刑偵支隊協助破案。

很快, 消息傳來, “失蹤”的足療店勤雜工蘭某之前一直暗戀死者魏某, 曾經酒後揚言如果得不到魏某的戀情將會殺了她。 隨後, 通過送鑒現場一些痕跡物證以及生物鑒材, 專案組民警進一步確定了嫌疑人為蘭某。

通過大量摸排走訪, 民警瞭解到, 蘭某今年40歲, 嵐縣北村人, 一直未婚。 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不好, 所以蘭某一直以來只能和年近70歲的老母親吃住在一起, 其母親又身有殘疾, 老人僅有的一點低保生活費也常常被他拿去當喝酒錢花掉。 因為日子過得緊緊巴巴的, 所以蘭某在這個窮家呆的時間很少。 其鄰居反映, 蘭某很少回家, 平時很少與人來往, 由於日子過得極度落魄, 乾脆破罐子破摔, 穿衣打扮從不講究, 個人衛生也很差, 所以朋友也很少。 半個月前, 他因為出去在一家小旅館夜宿付不起店錢, 把自己並不值錢的手機都抵押在那家旅館了。

關於蘭某的資訊被辦案民警層層過濾:窮困潦倒,

身無分文, 沒有路費, 也沒有交通工具, 更沒有社會圈子, 蘭某一定沒有跑多遠。

兇手孤僻成性 天羅地網追凶

偵查思路既定, 新的困難接踵而至。 蘭某沒有通訊工具, 與外界毫無聯繫, 要獲悉他的行蹤如同大海撈針。

“破不了此案絕不收兵”, 王文奇下了死命令。 隨即, 嵐縣公安局發動公安、武警、交警、消防、治安力量齊上陣, 同時又調用兩隻警犬協助破案, 並在重要街道路口張貼懸賞公告。 為了提高公告資訊傳播的速度, 民警在當地微信平臺發佈了緝逃帖子, 發動群眾參與、積極舉報。 考慮到蘭某曾經做過大車司機, 專案組又在太原、陝西、內蒙古等其可能活動的地方均安排了警力, 並大量散發懸賞公告。

針對蘭某可能落腳的地方, 專案組兵分數路,設定了六個關鍵布控點,安排民警24小時蹲守。並在轄區各交通要道設有卡口,由交警配合負責圍堵攔截。同時又安排幾個小組以發案區為中心向周圍10公里輻射,旅店、網吧、村莊、山上樹林逐一展開了地毯式排查。

多種追堵方式編織成一張天羅地網,各種資訊源源不斷傳來。連續幾天的作戰,每個參戰民警的精神都高度集中,廢寢忘食堅守在緝捕一線。9月4日,一場連陰雨把蹲守在野外的民警淋了個濕透,晚上8時30分左右,淅淅瀝瀝的小雨仍然下個不停,蹲守在各個重點監控區的民警始終堅守陣地,時刻備戰。這時,負責守候在蘭某弟弟家附近的民警剛剛泡了速食麵準備吃晚餐,突然發現一個黑影閃進眼前的院子裡,民警迅速打出手勢:“目標出現,準備行動。”八名便衣民警破門而入,將正準備吃飯的蘭某按倒在地。

暗戀無果 因愛生恨釀悲劇

據蘭某講述,他的殺人動機源於“愛恨交織的一段不完整的故事”。

2014年夏天,蘭某到某足療店消遣,認識了老闆娘魏某,便開始在足療店打雜工。據蘭某講,當時老闆娘與他約定每月付給他1000元的工資,蘭某負責店裡的衛生清潔和其他雜活,晚上睡在吧台後的小床上捎帶著看門。時間久了,蘭某迷戀上了比自己小14歲的老闆娘,並極力地討好對方,任其差遣。時間久了,蘭某漸漸發覺魏某只是利用他的勞動力,便心生不滿。在他看來,自己全身心愛著魏某,魏某卻一點都不在乎,這讓蘭某感到非常不滿,非常惱怒。2014年年底,蘭某買了一把折疊匕首隨身攜帶,準備隨時了斷這段“情緣”。

2015年8月29日,北村有一戶人家蓋房子,蘭某前去幫忙,酒後回到足療店。也許是酒後還未盡興,蘭某掏出了身上僅有的百元大鈔在店裡的女工面前顯擺,可沒有人稀罕他的那點錢,遭遇一副副冷面孔後他又是一陣淒涼,最後老闆娘魏某出來收了他的那一百元錢,並答應給他按摩。蘭某心裡美滋滋的,他把足療店裡裡外外收拾了個乾淨等著老闆娘親自給他按摩。8月30日淩晨時分,眼看時候不早了,三名女工作人員早已上樓休息,老闆娘也躺在吧台後的小床上昏昏欲睡。當蘭某再次提出按摩一事時,老闆娘說時間不早了,改日吧。

蘭某想到自己對這個女人的一片癡情,想到自己的忍辱負重,想到自己被她們利用和戲弄,所有的積怨和憤怒湧上心頭,隨即拔出藏在自己衣兜裡的匕首,朝著魏某就是一陣亂捅。然後把死者的手機狠狠地摔碎在地上,讓死者到了另外一個世界後再也沒有手機和男人聊天聯繫。隨後,他又找了一瓶按摩用的酒精,準備把死者生前放貴重物品的房間放火燒掉,意思是焚燒後,讓死者到了另外一個世界可以享用。他把這一切行徑表述為自己對魏某的“愛戀”。

隨著魏某的死亡,蘭某的落網,這段瘋狂的“暗戀”以血腥的結局而告終。

022

真假“白富美”

盜竊、綁架、詐騙、誣告,案情真相撲朔迷離;作家、律師、農家女、富家千金,女子身份真假難辨;假警情牽出真案件,受害人變成嫌疑人,離奇案情一波三折。2015年5月26日,晉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刑偵大隊破獲了連環詐騙案,案件主角“白富美”終於現出原形。

會朋友“現金被盜”

“女網友”身份成謎

“我的4600元錢被人偷了!”2015年5月6日下午,一名自稱王柳青的男子向北石店公安分局報警稱,自己放在家中的現金被一個叫薑斯涵的女子偷走了。

王柳青今年28歲,是晉煤集團職工。他說,5月3日,他邀請一名女網友到家中做客,待其離開之後,他發現自己錢包內的4600元錢不翼而飛。王柳青左思右想,懷疑是女網友將錢偷走。

丟了這麼多錢,為何兩天之後才來報案?刑偵大隊大隊長王曙光覺得這起案子有點“不對勁”。他問王柳青:“你和薑斯涵是怎麼認識的?你瞭解多少她的身份資訊?”

據王柳青講述,他與女網友是2014年10月通過“陌陌”認識的。女子自稱薑斯涵,18歲,太原人,自由作家,父親從事園林工程維護生意,母親是一家國企的處長。經過多次聊天,兩人互生好感。薑斯涵說,她在太原曾處過一個物件,後發現他已婚,於是想與其斷絕關係。但該男子每天糾纏她,為躲避,她暫時住在晉城的姑姑家。

“我在感情上受過騙,希望你不要騙我!”在兩人的交往過程中,薑斯涵多次對王柳青這樣說,這讓王柳青感覺薑斯涵非常單純,便愈發對這位比自己小近10歲的“富家千金”喜愛有加。

5月3日上午7時許,王柳青和薑斯涵相約見面,並一起來到王家看電視、聊天。大約9時許,薑斯涵接了個電話,稱有人來接她,隨後便下樓坐車走了。薑斯涵走後不久,王柳青發現丟了錢,便報了警。

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王曙光肯定,“薑斯涵”一定不是這名女子的真名。他問王柳青:“你有薑斯涵的照片嗎?”王柳青取出手機,翻出“薑斯涵”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身材嬌小、五官端正、濃妝豔抹的年輕女子。王曙光將照片一一傳給在場的辦案民警。

“難道是她?”看完照片後,民警梅玉文脫口而出。他和王曙光對視一眼,兩人都想起了去年7月份的一起“綁架案”……

“富家女”率性而為

“綁架案”竟是一場烏龍

2014年7月8日,北石店分局曾接到晉城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令:晉城南高速收費站工作人員報警稱,一輛銀灰色轎車通過收費站時,從車內傳出一名女子喊救命的聲音。晉城市公安局指令北石店分局立即查人。

北石店分局刑偵大隊辦案民警很快與車主武飛取得聯繫,民警得知武飛的兒子武小軍拉了一男一女兩名客人,正在去侯馬市的高速路上。

案情緊急,北石店分局立即組織10余名民警前往侯馬市,對涉案車輛進行偵察。在侯馬市區的一家小飯館外,辦案民警找到了涉案車輛和正在吃飯的武小軍。

據武小軍說,他載著一男一女兩位客人到侯馬。男的二十八九歲,女的十八九歲,兩人好像是男女朋友關係,說是要來侯馬找女子的舅舅。女子好像不大樂意,一直想下車,在晉城南上高速時喊了幾聲“救命啊”。

辦案民警分析,二人很可能在當地住宿,便對侯馬市所有旅館、酒店進行摸排,很快就在一家酒店查到了二人的入住資訊,並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將二人帶到侯馬市公安局。男子自稱陸可,女子自稱張之晴,是一名律師,上海人,祖籍晉城,父親從事房地產生意,母親是一家證券公司董事。陸可與張之晴正是通過“陌陌”認識的。

在陸可的眼中,張之晴是一個涉世不深但又非常任性的富家千金,即所謂的“白富美”。她長相俊俏,皮膚白皙,家裡又很有錢,只是與大多數富家子弟一樣,個性叛逆。陸可經常通過“陌陌”與張之晴聯繫,並見過幾次面,對張之晴很滿意,想與張之晴“處朋友”。

但張之晴總是行蹤不定,一會兒說在西安,一會兒又說在鄭州。出於對一個女孩子的擔心,陸可想找見張之晴並把她送回家。經過一番周折,陸可終於在晉城一家酒店找到張之晴。但張之晴說什麼也不願回家,說要到侯馬市找舅舅,陸可便租車陪其去侯馬。

在辦案民警詢問張之晴時,她擺出一副富家子女的派頭,拒不出示身份證,也不配合民警問話,並一再聲稱自己是律師,稱要起訴公安機關干預她的私事及限制其人身自由。

為核實張之晴的真實身份,民警找到張之晴所謂的“舅舅”。經核實,該男子與張之晴同樣只是網友關係。經辦案民警耐心做工作,張之晴終於道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她原名李嬌嬌,是晉城市澤州縣人,系初中畢業,在家務農。

令辦案民警意外的是,經網上資訊查詢,李嬌嬌於2011年至2012年期間,曾三次因盜竊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原來是虛驚一場,辦案民警都松了一口氣。因陸可、李嬌嬌二人並沒有犯罪行為,出於安全考慮,民警將李嬌嬌送回了家。

巧合的是,王曙光和梅玉文都參與偵辦了這起案件,李嬌嬌大鬧侯馬市公安局的行為給他們留下了深刻印象。看到“薑斯涵”的照片,王曙光和梅玉文都覺得,所謂的“薑斯涵”和李嬌嬌應該是同一個人。

荒誕警情逆轉

“受害者”竟是嫌疑人

經過仔細摸排,刑偵大隊辦案民警很快掌握了李嬌嬌的活動軌跡,並將其傳喚至分局接受調查。經王柳青確認,李嬌嬌正是“薑斯涵”。

審訊中,李嬌嬌自始至終都不承認偷了王柳青的4600元現金,只承認曾以各種理由,分多次向王柳青借過幾千元錢。

李嬌嬌、王柳青,到底誰在說謊?民警根據李嬌嬌曾有犯罪前科的特點,推斷李嬌嬌很可能還有與王柳青類似的網友。民警從近期與李嬌嬌頻繁通話的手機號入手進行調查,對80多個號碼進行逐一排查,最後確認,王某、閆某、毛某等七人均與李嬌嬌通過社交軟體結識,被其以各種藉口騙了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後拉入“黑名單”。

“讓他們相信我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向他們借錢時,他們才會借給我。借錢後,要讓我當他們的女朋友。”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李嬌嬌最終交代了其冒稱富家子女,利用“陌陌”、微信、QQ等結交男性網友騙取錢財的犯罪事實。

然而,對於偷王柳青錢財之事,李嬌嬌一直矢口否認。辦案民警圍繞作案時間,對李嬌嬌的活動軌跡進行了細緻調查,很快就排除了李嬌嬌的作案嫌疑。相關證據顯示,5月3日上午,李嬌嬌和另一網友一直在晉城市區。很顯然,是王柳青說了謊。辦案民警再次對王柳青進行詢問,在事實面前,王柳青終於說出了真相。

“明天是我的生日,你陪我一起過吧?”5月1日晚,“薑斯涵” 打電話給王柳青,要求他和自己一起過生日,王柳青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次日上午,王柳青如約打車到“薑斯涵”姑姑家所在的社區接“薑斯涵”。只見“薑斯涵”穿著睡衣從社區內走出來,她對王柳青說,早上姑父與姑姑吵了一架,姑父拿走了她的錢包和銀行卡,問王柳青能不能借她點錢,買些衣物之類的,並說明天就將錢還給他。

第二天,王柳青要求“薑斯涵”還錢,“薑斯涵”讓王柳青再等等,一等就是兩天,“薑斯涵”始終沒還錢,還要王柳青再給其交300元話費。王柳青感覺不大對勁,再與“薑斯涵”聯繫時,已聯繫不上。此時的王柳青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為發洩心中的怒氣,他就編造了現金被盜一事,並向警方報了假警。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薑斯涵”落網後,還有人不斷給其打電話、發短信,一天的來電、短信竟達上百條之多。

專案組兵分數路,設定了六個關鍵布控點,安排民警24小時蹲守。並在轄區各交通要道設有卡口,由交警配合負責圍堵攔截。同時又安排幾個小組以發案區為中心向周圍10公里輻射,旅店、網吧、村莊、山上樹林逐一展開了地毯式排查。

多種追堵方式編織成一張天羅地網,各種資訊源源不斷傳來。連續幾天的作戰,每個參戰民警的精神都高度集中,廢寢忘食堅守在緝捕一線。9月4日,一場連陰雨把蹲守在野外的民警淋了個濕透,晚上8時30分左右,淅淅瀝瀝的小雨仍然下個不停,蹲守在各個重點監控區的民警始終堅守陣地,時刻備戰。這時,負責守候在蘭某弟弟家附近的民警剛剛泡了速食麵準備吃晚餐,突然發現一個黑影閃進眼前的院子裡,民警迅速打出手勢:“目標出現,準備行動。”八名便衣民警破門而入,將正準備吃飯的蘭某按倒在地。

暗戀無果 因愛生恨釀悲劇

據蘭某講述,他的殺人動機源於“愛恨交織的一段不完整的故事”。

2014年夏天,蘭某到某足療店消遣,認識了老闆娘魏某,便開始在足療店打雜工。據蘭某講,當時老闆娘與他約定每月付給他1000元的工資,蘭某負責店裡的衛生清潔和其他雜活,晚上睡在吧台後的小床上捎帶著看門。時間久了,蘭某迷戀上了比自己小14歲的老闆娘,並極力地討好對方,任其差遣。時間久了,蘭某漸漸發覺魏某只是利用他的勞動力,便心生不滿。在他看來,自己全身心愛著魏某,魏某卻一點都不在乎,這讓蘭某感到非常不滿,非常惱怒。2014年年底,蘭某買了一把折疊匕首隨身攜帶,準備隨時了斷這段“情緣”。

2015年8月29日,北村有一戶人家蓋房子,蘭某前去幫忙,酒後回到足療店。也許是酒後還未盡興,蘭某掏出了身上僅有的百元大鈔在店裡的女工面前顯擺,可沒有人稀罕他的那點錢,遭遇一副副冷面孔後他又是一陣淒涼,最後老闆娘魏某出來收了他的那一百元錢,並答應給他按摩。蘭某心裡美滋滋的,他把足療店裡裡外外收拾了個乾淨等著老闆娘親自給他按摩。8月30日淩晨時分,眼看時候不早了,三名女工作人員早已上樓休息,老闆娘也躺在吧台後的小床上昏昏欲睡。當蘭某再次提出按摩一事時,老闆娘說時間不早了,改日吧。

蘭某想到自己對這個女人的一片癡情,想到自己的忍辱負重,想到自己被她們利用和戲弄,所有的積怨和憤怒湧上心頭,隨即拔出藏在自己衣兜裡的匕首,朝著魏某就是一陣亂捅。然後把死者的手機狠狠地摔碎在地上,讓死者到了另外一個世界後再也沒有手機和男人聊天聯繫。隨後,他又找了一瓶按摩用的酒精,準備把死者生前放貴重物品的房間放火燒掉,意思是焚燒後,讓死者到了另外一個世界可以享用。他把這一切行徑表述為自己對魏某的“愛戀”。

隨著魏某的死亡,蘭某的落網,這段瘋狂的“暗戀”以血腥的結局而告終。

022

真假“白富美”

盜竊、綁架、詐騙、誣告,案情真相撲朔迷離;作家、律師、農家女、富家千金,女子身份真假難辨;假警情牽出真案件,受害人變成嫌疑人,離奇案情一波三折。2015年5月26日,晉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刑偵大隊破獲了連環詐騙案,案件主角“白富美”終於現出原形。

會朋友“現金被盜”

“女網友”身份成謎

“我的4600元錢被人偷了!”2015年5月6日下午,一名自稱王柳青的男子向北石店公安分局報警稱,自己放在家中的現金被一個叫薑斯涵的女子偷走了。

王柳青今年28歲,是晉煤集團職工。他說,5月3日,他邀請一名女網友到家中做客,待其離開之後,他發現自己錢包內的4600元錢不翼而飛。王柳青左思右想,懷疑是女網友將錢偷走。

丟了這麼多錢,為何兩天之後才來報案?刑偵大隊大隊長王曙光覺得這起案子有點“不對勁”。他問王柳青:“你和薑斯涵是怎麼認識的?你瞭解多少她的身份資訊?”

據王柳青講述,他與女網友是2014年10月通過“陌陌”認識的。女子自稱薑斯涵,18歲,太原人,自由作家,父親從事園林工程維護生意,母親是一家國企的處長。經過多次聊天,兩人互生好感。薑斯涵說,她在太原曾處過一個物件,後發現他已婚,於是想與其斷絕關係。但該男子每天糾纏她,為躲避,她暫時住在晉城的姑姑家。

“我在感情上受過騙,希望你不要騙我!”在兩人的交往過程中,薑斯涵多次對王柳青這樣說,這讓王柳青感覺薑斯涵非常單純,便愈發對這位比自己小近10歲的“富家千金”喜愛有加。

5月3日上午7時許,王柳青和薑斯涵相約見面,並一起來到王家看電視、聊天。大約9時許,薑斯涵接了個電話,稱有人來接她,隨後便下樓坐車走了。薑斯涵走後不久,王柳青發現丟了錢,便報了警。

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王曙光肯定,“薑斯涵”一定不是這名女子的真名。他問王柳青:“你有薑斯涵的照片嗎?”王柳青取出手機,翻出“薑斯涵”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身材嬌小、五官端正、濃妝豔抹的年輕女子。王曙光將照片一一傳給在場的辦案民警。

“難道是她?”看完照片後,民警梅玉文脫口而出。他和王曙光對視一眼,兩人都想起了去年7月份的一起“綁架案”……

“富家女”率性而為

“綁架案”竟是一場烏龍

2014年7月8日,北石店分局曾接到晉城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令:晉城南高速收費站工作人員報警稱,一輛銀灰色轎車通過收費站時,從車內傳出一名女子喊救命的聲音。晉城市公安局指令北石店分局立即查人。

北石店分局刑偵大隊辦案民警很快與車主武飛取得聯繫,民警得知武飛的兒子武小軍拉了一男一女兩名客人,正在去侯馬市的高速路上。

案情緊急,北石店分局立即組織10余名民警前往侯馬市,對涉案車輛進行偵察。在侯馬市區的一家小飯館外,辦案民警找到了涉案車輛和正在吃飯的武小軍。

據武小軍說,他載著一男一女兩位客人到侯馬。男的二十八九歲,女的十八九歲,兩人好像是男女朋友關係,說是要來侯馬找女子的舅舅。女子好像不大樂意,一直想下車,在晉城南上高速時喊了幾聲“救命啊”。

辦案民警分析,二人很可能在當地住宿,便對侯馬市所有旅館、酒店進行摸排,很快就在一家酒店查到了二人的入住資訊,並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將二人帶到侯馬市公安局。男子自稱陸可,女子自稱張之晴,是一名律師,上海人,祖籍晉城,父親從事房地產生意,母親是一家證券公司董事。陸可與張之晴正是通過“陌陌”認識的。

在陸可的眼中,張之晴是一個涉世不深但又非常任性的富家千金,即所謂的“白富美”。她長相俊俏,皮膚白皙,家裡又很有錢,只是與大多數富家子弟一樣,個性叛逆。陸可經常通過“陌陌”與張之晴聯繫,並見過幾次面,對張之晴很滿意,想與張之晴“處朋友”。

但張之晴總是行蹤不定,一會兒說在西安,一會兒又說在鄭州。出於對一個女孩子的擔心,陸可想找見張之晴並把她送回家。經過一番周折,陸可終於在晉城一家酒店找到張之晴。但張之晴說什麼也不願回家,說要到侯馬市找舅舅,陸可便租車陪其去侯馬。

在辦案民警詢問張之晴時,她擺出一副富家子女的派頭,拒不出示身份證,也不配合民警問話,並一再聲稱自己是律師,稱要起訴公安機關干預她的私事及限制其人身自由。

為核實張之晴的真實身份,民警找到張之晴所謂的“舅舅”。經核實,該男子與張之晴同樣只是網友關係。經辦案民警耐心做工作,張之晴終於道出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她原名李嬌嬌,是晉城市澤州縣人,系初中畢業,在家務農。

令辦案民警意外的是,經網上資訊查詢,李嬌嬌於2011年至2012年期間,曾三次因盜竊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原來是虛驚一場,辦案民警都松了一口氣。因陸可、李嬌嬌二人並沒有犯罪行為,出於安全考慮,民警將李嬌嬌送回了家。

巧合的是,王曙光和梅玉文都參與偵辦了這起案件,李嬌嬌大鬧侯馬市公安局的行為給他們留下了深刻印象。看到“薑斯涵”的照片,王曙光和梅玉文都覺得,所謂的“薑斯涵”和李嬌嬌應該是同一個人。

荒誕警情逆轉

“受害者”竟是嫌疑人

經過仔細摸排,刑偵大隊辦案民警很快掌握了李嬌嬌的活動軌跡,並將其傳喚至分局接受調查。經王柳青確認,李嬌嬌正是“薑斯涵”。

審訊中,李嬌嬌自始至終都不承認偷了王柳青的4600元現金,只承認曾以各種理由,分多次向王柳青借過幾千元錢。

李嬌嬌、王柳青,到底誰在說謊?民警根據李嬌嬌曾有犯罪前科的特點,推斷李嬌嬌很可能還有與王柳青類似的網友。民警從近期與李嬌嬌頻繁通話的手機號入手進行調查,對80多個號碼進行逐一排查,最後確認,王某、閆某、毛某等七人均與李嬌嬌通過社交軟體結識,被其以各種藉口騙了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後拉入“黑名單”。

“讓他們相信我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向他們借錢時,他們才會借給我。借錢後,要讓我當他們的女朋友。”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李嬌嬌最終交代了其冒稱富家子女,利用“陌陌”、微信、QQ等結交男性網友騙取錢財的犯罪事實。

然而,對於偷王柳青錢財之事,李嬌嬌一直矢口否認。辦案民警圍繞作案時間,對李嬌嬌的活動軌跡進行了細緻調查,很快就排除了李嬌嬌的作案嫌疑。相關證據顯示,5月3日上午,李嬌嬌和另一網友一直在晉城市區。很顯然,是王柳青說了謊。辦案民警再次對王柳青進行詢問,在事實面前,王柳青終於說出了真相。

“明天是我的生日,你陪我一起過吧?”5月1日晚,“薑斯涵” 打電話給王柳青,要求他和自己一起過生日,王柳青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次日上午,王柳青如約打車到“薑斯涵”姑姑家所在的社區接“薑斯涵”。只見“薑斯涵”穿著睡衣從社區內走出來,她對王柳青說,早上姑父與姑姑吵了一架,姑父拿走了她的錢包和銀行卡,問王柳青能不能借她點錢,買些衣物之類的,並說明天就將錢還給他。

第二天,王柳青要求“薑斯涵”還錢,“薑斯涵”讓王柳青再等等,一等就是兩天,“薑斯涵”始終沒還錢,還要王柳青再給其交300元話費。王柳青感覺不大對勁,再與“薑斯涵”聯繫時,已聯繫不上。此時的王柳青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為發洩心中的怒氣,他就編造了現金被盜一事,並向警方報了假警。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薑斯涵”落網後,還有人不斷給其打電話、發短信,一天的來電、短信竟達上百條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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