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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洩露篡改毀損個人資訊 最高要罰百萬

山西網路安全處罰裁量基準試行

網路運營者為使用者辦理網路接入, 對未按規定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的, 最高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並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非法獲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初次違反規定, 尚不構成犯罪的, 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 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1月17日, 省法制辦對外公佈《山西省公安機關網路安全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 對多項違反網路安全管理行為的行政處罰載量基準 (試行)作了明確。

網路安全

對未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的, 初次違反規定, 且未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對運營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且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對運營者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及時處置系統漏洞、電腦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 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未按規定履行網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義務的, 初次違反規定且未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對運營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且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對運營者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不用實名

網路運營者為使用者辦理網路接入、功能變數名稱註冊服務, 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 或者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佈、即時通訊等服務, 在與使用者簽訂協定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

應當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 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資訊的, 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對不提供真實身份資訊的使用者提供服務的, 初次違反規定, 且未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對運營者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且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建議相關部門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洩露資訊

同時,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資訊, 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資訊, 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 處理其保存的個人資訊。 同時, 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資訊;未經被收集者同意, 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 但是, 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初次違反規定且未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 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並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 給予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 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 給予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 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建議主管部門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資訊, 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 初次違反規定, 尚不構成犯罪的, 沒收違法所得, 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 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 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佈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資訊。

初次違反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單位違反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單位違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趙偉)

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佈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資訊。

初次違反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單位違反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單位違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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