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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限重、限速!有電動車的街坊注意!不達標的要限期淘汰

家有電動車的街坊注意了!

近日, 電動自行車新規出爐!

對電動車最高車速、品質等做了強制性規定!

不符合規定的將被限期淘汰!

快看看你家電動車達標沒?

1月16日上午, 國家工信部舉行新聞發佈會, 介紹《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強制性標準修訂的有關情況。

新標準的出臺,

將為電動車帶來什麼改變?

新標準為電動車提供統一尺度

新標準明確最高車速

由20km/h調整為25km/h,

整車品質(含電池)

由40kg調整為55kg,

電機功率

由240W調整為400W,

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進行強制性規定。

新標準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 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 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 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品質、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

不達標的電動車怎麼辦?

存量超標車將不能被視為電動自行車

疑問:看了新規, 肯定很多街坊充滿疑問:

☞ 用新標準衡量, 絕大部分存量車超標, 百姓家裡的車還能否上路?

☞ 企業面臨生產線調整和成本上升, 如何解決?

☞ 速度慢下來, 外賣、快遞等關聯行業是否受影響?

回應:起草組專家表示, 並非存量超標車不能用, 而是不能被視為電動自行車,

以機動車性能享受非機動車許可權。

做好過渡期協調

☞ 新標準通過後, 從發佈到正式實施擬留出半年到1年時間, 讓企業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消化庫存。

“過渡期需要各界理解和適應, 也需要政府、部門做好各方協調, 管理跟上, 避免‘簡單粗暴’。

”山東大學教授王忠武等專家認為, 可通過一定補貼鼓勵消費者換購新車, 同時完善電池、充電設施等, 建立回收體系, 加強執法監管和安全意識教育。

佛山將考慮電動車帶牌銷售, 實名登記

日前, 在佛山市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 也有政協委員提出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管理難題進行的提問。

周惠娜在政協委員搶麥發言環節中, 提到電動自行車的監管問題。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陳楓攝

佛山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鄧建偉回應:

根據相關統計, 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尤其是亡人事故中, 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占65%, 已經引起公安交警部門高度重視。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 電動自行車需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 但電動自行車在禁行區域行駛、佔用機動車道、逆行、不戴頭盔等違法違規現象十分突出, 接下來佛山會考慮電動車銷售實行帶牌銷售、實名登記。 對違反規則的車主以宣傳教育為主, 執法糾正為輔。

對於新規你怎麼看?

你家的電動車符合標準嗎?

來源|新華視點、新華網、廣東交警、佛山公安局、廣佛頭條

責編 |肖婷英

禪城發佈微信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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