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外面吃早飯撿到一條狗, 當時情況是, 渾身髒兮兮, 成塊的毛滿身掛著, 毛禿得嚴重, 渾身是血疙瘩, 在餐館門口小心翼翼的找東西吃, 路過的人都會踢它走開, 老闆看它也可憐, 又怕它這樣子影響生意, 拍著手把它趕走了。
我出來的時候它還在路邊望, 想等老闆離開又湊過來找吃的, 說有好悲催就有好悲慘。
像這樣的流浪狗這樣的小鎮到處都是, 我只是隨口喚了下它, 結果它屁顛屁顛就朝我跑過來了, 我想如果它敢跟我回家, 那肯定跟我有緣, 是我的菜。 結果一路小跑真的跟我回家了。
回家路上,
我把它帶到隔壁畜牧醫藥店, 老頭說我神經病。
老頭是畜牧醫生, 我也懶得理他, 反正告訴他們以後這是我的狗, 不准嫌棄!老頭看了這丫沒啥大毛病,
還有, 這丫現在讓每個人看見我都覺得我是神經病, 感覺醜醜跟神經病都應該它頂著!
洗澡發現這丫破習慣蠻多的, 有點小矯情,
洗澡乖乖的, 木有到處甩水, 洗完要離我幾步才甩水。
用吹風機給它吹毛, 讓它坐地上咋的都不幹, 得找凳子坐。
洗好吃飯, 家裡以前狗狗剩下的狗糧, 以前歡歡喜歡直接吃肉, 狗糧不喜歡, 胖得豬一樣, 結果悲催的晚上出門再也沒有回來,
這貨吃著狗糧, 嘎嘣嘎嘣的, 喝著牛奶。 果斷不走了, 讓它跟我下樓上街, 咋喚都不願意出門。
現在跟著我腳步不離, 任憑旁邊的人奚落它, 趕它, 它都乖乖跟著我, 曉得我是它的靠山了。 吃飽曬太陽, 有點小滋潤。 現在俺只能努力做家裡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