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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啟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將建立健全污染源資訊資料庫

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

17日, 經濟導報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 2018年山東啟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與2007年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已經相隔了10年。 根據規劃, 2018年為全面普查階段, 2019年為總結發佈階段。 據山東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鞠振平透露, 《山東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已於2018年1月16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為此, 山東省政府將成立山東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省畜牧獸醫局、省農機局、中國民航山東省監管局、濟南鐵路局等共21個部門根據職責,

分別負責污染源普查相關工作。

根據《方案》要求, 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標是要摸清全省各類污染源基本情況, 瞭解污染源數量、結構和分佈狀況, 掌握全省、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 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資訊資料庫和環境統計平臺, 為加強污染源監管、改善環境品質、防控環境風險、服務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提供依據。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 物件為山東省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範圍包括:工業污染源, 農業污染源, 生活污染源,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其中移動源檢查中, 將通過機動車登記相關資料和交通流量資料, 結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樣觀測調查和燃油銷售資料, 根據機動車排汙係數, 核算機動車廢氣污染物排放量。

這次普查與2007年的普查, 在內容上普查增加了工業園區、市政入河(海)排污口、非道路移動源等普查內容。

本次普查按照現場監測、企業自行監測、物料衡算及排汙係數計算相結合, 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 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普查。

為保證普查品質, 山東將建立普查資料品質溯源和責任追究制度, 依法開展普查資料核查和品質評估, 嚴厲懲處普查違法行為。 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

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 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對普查物件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根據要求, 各級應建立污染源普查資料品質控制責任制, 並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品質控制和檢查驗收。 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資料的品質核查工作, 在各主要環節, 按一定比例抽樣, 抽查結果作為評估污染源普查資料品質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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