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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閩決勝進行時」莆田兩級法院開拓思路破解執行難題 讓正義在“最後一公里”提速

讓正義在“最後一公里”提速

“‘執行難’, 從法院內部看, 案多人少仍然是制約執行質效的主要問題。 從外部來說, 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意識不強, 規避逃避執行手段層出不窮, 可供執行財產變現難度大。 ”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王俊甯深有感觸。

2016年以來, 莆田兩級法院在莆田市委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下, 主動融入大局, 開拓思路, 以“基本解決執行難”為最緊迫的工作目標, 不斷強化執行各項舉措, 開展各項執行清理行動、專項整治行動及司法品牌創建工作, 積極破解“執行難” ,

讓正義在“最後一公里”提速, 並取得一定的成效。

2017年1月至10月, 莆田兩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18726件, 同比上升21.57%;結案13417件, 同比下降24.79%;執行到位標的10.34億(另有已執行到位5億元案件還未報結), 同比上升13.95%。

執行幹警前往一歌廳現場採取查封強制執行措施

打造執行“鐵軍”

確保執行高效

近年來, 莆田兩級法院湧現出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涵江法院被最高院評為“有效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示範法院”, 荔城法院被省高院評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 莆田中院執行局和涵江法院執行庭被省高院評為先進集體;莆田中院執行局法官陳劍星獲得省五一勞動獎章, 陳冰等8名執行幹警被省法院評為全省法院先進個人……

一系列的榮譽, 離不開莆田兩級法院強化執行能力建設, 打造出一支敢於執行、善於執行、有效執行的執行“鐵軍”。

2016年以來, 莆田兩級法院執行局增加執行幹警13人、執行輔助人員21人。 如何加強這支隊伍的執行能力, 從而解決“執行難”中的案多人少現象?莆田兩級法院首先從加強隊伍思想教育入手,

嚴格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加強對執行隊伍的嚴格教育、監督、管理, 結合“兩學一做”活動, 開展“轉變執行作風、規範執行行為”專項活動, 突出重點、明確任務、細化責任, 確保專項活動取得實效。

“我們執行局組織全體人員加強執行理論和業務學習, 做好傳幫帶活動, 認真學習上級法院各項有關廉潔規定的檔精神, 並組織全體人員簽訂《廉潔承諾書》, 庭室人員悉心學習、深刻領會, 增強廉潔自律、厲行節約意識, 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自覺抵制不良風氣。 ”談起學習, 莆田中院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陳熹如數家珍。

2016年以來, 莆田兩級法院自覺強化紀律規矩意識, 不踩“紅線”、不越“底線”, 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

沒有出現一起執行人員違法違紀事件。

2017年5月起, 全市法院執行系統開展為期兩個半月的規範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著重強調自查自改及督查整改, 進一步加強執行隊伍建設。

“作為新同事, 這次執行業務培訓對我來說至關重要, 讓我對執行業務有了全新的認識, 提升了我的政治鑒別力、駕馭執行能力和做群眾工作能力。 ”不久前, 參加完莆田中院執行培訓班的執行幹警小陸由衷地說。

2016年以來, 針對近兩年最高院公佈的各項司法解釋性檔, 以及新開發運用的各項資訊化管理手段, 莆田兩級法院先後開展9次業務培訓, 確保執行隊伍走在前、不掉隊。

“執行隊伍要有更強的戰鬥力, 還必須完善執行機制,

主動接受監督。 ”陳熹說。

為此, 莆田中院改革執行團隊機制。 區分執行實施案件及裁決類案件, 設裁決組長, 專門負責執行中衍生的異議、覆議等案件;其餘執行人員負責實施案件, 並採取“1+1+N”執行團隊管理模式。 實行立、審、執行快速銜接及繁簡分流機制, 進一步完善執行工作機制, 提升執行能力。

2016年以來, 莆田兩級法院邀請人大代表參與會議17次, 答覆人大代表對執行工作的建議、意見共計9篇, 走訪人大代表89人次;專門制定《關於辦理人民檢察院建議的若干規定(試行)》, 主動邀請檢察監督。 通過新聞發佈會、電視新聞報導、網站等管道及時向社會公開“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進度和效果, 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從而真正打造一支高效的執行“鐵軍”。

執行工作“觸網”

不斷創新模式

“執行工作必須‘觸網’,資訊化與執行工作的高度融合是執行工作長遠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破解‘執行難’的一條必經之路。”王俊寧說。

2017年11月3日,莆田中院執行局法官登錄全省法院執行查控系統,很快就查到了被執行人嚴某的房產、車輛資訊及其在銀行的存款資訊,並對嚴某的全部銀行帳戶進行凍結。

效率如此之高,得益於莆田兩級法院不斷加強資訊化建設,推動執行工作現代化建設。2014年1月,莆田中院與市住建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聯合發文,建立《關於推進“點對點”網路執行查控系統聯動建設的意見》,實現市住建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與福建“點對點”司法查控系統資料對接,在全省法院率先做到了市內不動產查詢的全覆蓋。2017年9月,莆田中院與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聯合發文,建立《關於被執行人名下車輛資訊的查控及司法拍賣中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處理的意見》,實現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在辦理年檢、登記業務時自動預警及協助扣押。

如今,執行案件一經立案,就可以立即進行房產、土地、車輛、銀行、工商五項查詢,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迅速劃撥,約14.7%的案件可立即執結到位。經查詢,對於異地財產無法直接控制的,可通過全國法院執行案件委託平臺,向全國任意地市的法院發起事項委託請求,減少了跨域執行的人力,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在莆田中院綜合訓練大樓一層,新的執行指揮中心正在有條不紊地施工中。這個建築面積超過150平方米的指揮中心,將設有指揮席區、操作席區、大螢幕顯示區、配備控制室、值班室、接待室等,符合最高院的標準要求。這是莆田中院加強資訊化指揮管理的一個重要舉措。

執行幹警組織開展強制騰房行動

為進一步加強資訊化指揮管理,莆田中院還全面運用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管理平臺,實現對下級法院的事項督辦、通知傳達、值班巡查、流程監控,以及對上級法院的請示、諮詢、請求辦理,提升了工作效率。

2017年初,人大代表林某以其妻子名下的公司進行貸款後欠債不還,涉嫌隱匿財產規避執行。有證據證明其妻子對公司事務一概不知,公司對外借款的借據上也僅有公司印章及林某的簽字。對此,法院將林某作為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其進行信用懲戒,直接影響了其人大代表的連任。林某為自己的不當行為後悔不已。

這是莆田兩級法院資訊化聯合懲戒的一個典型案例。失信聯合懲戒平臺通過與法院查控系統資料庫直接互聯,使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發佈、糾正、遮罩,及時在市失信聯合懲戒平臺的資料庫內同步更新、即時共用。聯動單位在審查主體資質時,應查詢該主體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所有回饋單均加蓋“莆田市聯合懲戒失信平臺”查詢專用電子印章,作為實施或解除懲戒措施的憑證,進一步壓縮了“老賴”的生存空間。

“資訊化評估拍賣也是我們加強資訊化建設的一個重點。”莆田中院執行局綜合處處長陳劍星介紹說。

莆田兩級法院變過去“每月5日、20日由監察室派員現場監督,技術人員按搖號機手動搖號確定評估機構”的做法,為網路直接搖號選擇機構,有效縮短評估週期。通過淘寶網等司法拍賣平臺處置各類動產,不動產,全程公開,免傭金,並通過微信公眾號等受眾廣的媒體管道,大力宣傳司法拍品,有效提升司法拍賣成交率及溢價率。2016年以來,莆田市通過淘寶網等司法拍賣平臺發佈拍品785次,吸引3389人次參與競拍,成交255件,成交總金額7.38億元,溢價率39.04%。

此外,該院還在全省率先與中信銀行聯合開發“一案一帳戶”案款管理系統,強化資訊化案款管理,避免案款不清、沉澱的情況發生。與此同時,莆田兩級法院推廣懸賞執行措施,發佈《關於案件懸賞執行的規定》,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執行,使規避執行人無處藏身,拓展財產查控管道。自《規定》發佈以來,已通過各媒體平臺發佈懸賞執行16批次,累計吸引數萬人次流覽關注。還推出“執行懸賞無憂保險”,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莆田分公司簽訂《訴訟保全保險和無憂懸賞保險戰略合作協定》,通過申請執行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懸賞金方式,降低申請執行人的懸賞成本。創設司法拍賣按揭制度,與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聯合下發《關於司法拍賣房產辦理個人按揭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在全省首次實施司法拍賣按揭與產權解封、抵押銜接機制,貸款總額最高可達房產總價的80%。這些均為執行機制改革創新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金融風險化解

積極服務大局

“執行工作要有大局站位,要為全市金融化解、不良資產的處置努力。”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蘇建平說。

為此,莆田中院由院長蘇建平、分管領導以及各相關部門組成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並由各縣區法院設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在金融風險化解工作中做到事前協調建議、事中綜合施策、事後結案維穩,形成政府、法院、金融機構全面聯動,發揮司法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能、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作用。

“感謝中院法官,讓我們企業重新揚帆起航。”2017年10月,眼見新樓盤開盤就出現火熱的場景,莆田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張先生滿懷感激地說。

張先生的房地產公司是莆田的明星企業,曾連續5年榮獲“莆田市納稅超千萬元大戶”稱號,有著十幾年發展史。然而,由於投資過快,資金鏈驟然斷裂,債務纏身,該企業陷入“呼吸”困難的境地,債權人紛紛訴至法院。

執行幹警運用執行指揮調度平臺開展工作

莆田中院執行局法官多次深入走訪調查,發現張先生企業開發的某項樓盤,占地34.78萬平方米,若按每平方米1.4至1.5萬元銷售,完全可以達到40多億元的銷售額,該企業起死回生不在話下。可是在資金困難的時候,該企業已將該樓盤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上海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抵押金額5.75億元本金及利息。在這種捉襟見肘之際 ,何來資金歸還抵押得來的款項?由於該案已經在上海高院進入執行程式。怎樣才能讓該企業的近40億元預期收益得以兌現呢?

執行局法官將調查情況上報莆田中院領導,院長蘇建平高度重視,加大與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溝通協調;最後由莆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阮軍親自部署,直接協調。在衡量企業暫時資金周轉困難、但資大於債的前提下,莆田中院堅持用善意執行手段,通過置換查封標的、提供擔保、融資轉貸等方法幫助張先生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將查封土地變更為查封房產,使政府5億元資金順利通過抵押融貸方式注入,盤活了近40億元資產的房地產公司。如今張先生的房產專案已經開盤銷售,進展順利。該案的有效化解,不但債務人權利得到切實保障,還有效避免樓盤爛尾的金融風險和社會矛盾的發生,也保護了莆田市的經濟穩定,一舉多得。

該案更是得到了最高院巡查組的高度肯定,並作為“兩到三年時間內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專報(巡查專刊 第11期)予以通報。

此外,莆田中院在處理“眾和系”案件中,精准預估,把握時機,及時在高位強制拍賣、變賣眾和股票6873萬股,變現近16億元,較目前市場停牌價格多變現近6億元。同時,在處理莆田荔城區某房地產企業案件中,在政府協助引導國有企業注資建設情況下,一次性處置該房地產地塊內的465套房產和車位、60畝土地,有效維護了800多戶購房者、安置戶的利益,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這些都是莆田兩級法院主動開拓思路,推動金融風險化解工作中的富有代表性的案例。

為了進一步做好金融風險化解,莆田兩級法院加強執行聯動攻克“送達難”,成立了金融案件送達工作小組,開通專項送達綠色通道。並加強與公安部門協作,有效推進涉金融案件的清理。同時加強與市、縣(區)兩級政府溝通,強化多方聯動化解。另外,莆田兩級法院集中開展專項清理活動,對所有未結涉金融債權案件進行整理、排查,集中對一系列無權佔有案件進行強制清場,推進案件進入評估拍賣程式。2014年4月到2017年12月,僅莆田中院就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發佈拍品342次,網拍標的數197件,成交標的數102件,成交總金額71852.95萬元,溢價率19.37%,網拍覆蓋率100%。

涵江區人民法院:

推行“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

為了解決當前“執行難”問題,2017年8月29日起,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推行“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

“‘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是指申請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經人民法院同意,申請執行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懸賞金保險,申請執行人只需支付懸賞金的十分之一,懸賞公告執行到位後的賞金由保險公司支付。”該院執行局局長徐劍武介紹說,“‘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是當前‘執行難’情況下的一個創新舉措。”

“這下我們看到希望了!”第一位向該院書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的涵江某銀行相關負責人感歎地說。

2015年9月7日,當事人鄭某向該銀行申辦一張金融卡,簽字承諾遵守相關領用合約及章程,並約定該金融卡支援“隨借隨還”,系統根據申領人的透支金額按日計收利息等,且由另一當事人王某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鄭某配偶陳某也在上述領用合約及回執上簽名。

2015年9月18日,該銀行向鄭某發放一張金融卡,授信額度為10萬元,授信期限為3年。然而,自2016年3月21日起,鄭某未能按約償還透支利息。

該銀行遂向涵江法院提起訴訟。涵江法院在仔細審清案情、梳理證據之後,判處鄭某及陳某歸還該銀行本金及利息、滯納金,擔保人王某承擔連帶責任。然而判決後鄭某及陳某仍遲遲不履行義務,該銀行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判決書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並未履行。立案後,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車輛、銀行存款等情況進行詳細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無法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可供執行財產。因法院未能查獲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且在下達裁定前已依法告知了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申請終結本次執行程式。

“‘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是順應新時代趨勢下‘保險+司法’的一種新嘗試,有效地利用保險機制放大申請執行人的財務杠杆效應,鼓勵申請執行人多管道發佈懸賞公告。從而進一步推進舉報人有獎、申請人實現債權、法院執結案件、失信被執行人無處藏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多方共贏格局的形成。“徐劍武說。

截至目前,已有8件9名被執行人根據該懸賞保險制度執行,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懸賞公告閱讀已達5627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仙遊縣人民法院:

推動與完善“執行聯動”工作

“我院開展破解‘執行難’工作以來,最大的亮點是大力推動‘執行聯動’。通過構建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各單位協助配合的綜合工作格局來破解‘執行難’。”近日,談起破解“執行難”工作,仙遊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鄭新潮深有感觸。

2016年9月,在仙游縣委政法委的協調下,仙遊法院同縣公安局、檢察院等9個相關職能單位召開了聯動執行破解“執行難”聯席會議,就破解財物執行難、拘留難和入刑難、特殊主體案件執行難、失信行為曝光懲戒四個方面制定了具體的聯動工作機制。

2017年3月,被執行人林某沒收財產執行一案,進入仙游法院執行法官胡志鏗的案件清單裡,經過一輪的財產調查,他並沒有查到有效可執行的財產。由於案由是沒收財產,胡志鏗想到在偵查、公訴階段,被執行人是否還有保證金未退。經過與公、檢部門瞭解情況後,果不其然,被執行人在檢察院仍有一筆保證金未退,案件有了轉機。

2017年4月13日,執行法官胡志鏗一行到檢察院提取了被執行人林文慶的一筆3萬元保證金,案件得以全額執結。該案也成為莆田市首例取保候審保證金成功轉為財產刑履行金的典型案例。

向群眾釋法說理

為最大限度地尋找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線索,仙遊法院與縣檢察院、公安局開展協作,聯合做好取保候審保證金轉財產刑履行金工作。對確有財產刑未履行完畢又存有可退還保證金的,由縣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通過縣檢察院、公安局將保證金提取並轉換為財產刑履行金。2017年來,共提取保證金13案17.45萬元。

2017年來,聯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各聯動單位微信公眾號線上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05人次,53案因此達成和解或履行完畢;與公安局加強協作,聯合查扣涉執車輛19輛,成功查扣3輛,公安協助查控被執行人38名、協助臨控13人。在2017年6月聯合開展集中拘留專項執行活動,單月拘留、拘傳被執行人24人,執結或達成和解19案。通過公檢法三家配合,極大暢通了“拒執罪”移送流程,2017年共移送8名涉嫌“拒執罪”被執行人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中被執行人戴某、陳某夫婦迫于壓力,現已就其所涉11案本金共計人民幣87萬元與申請人達成和解並分期履行,已有1案25萬元履行完畢。

城廂區人民法院:

通過“三級聯調法”化解積案

“破解‘執行難’,我們除了加大執行力度,還堅持‘善意執行’理念,在完成好自身工作的同時積極借力,通過三級聯調方式成功化解多起執行積案。”近日,談起執行工作,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曾可嘉自信地說。

城廂法院執行局在排查分析矛盾癥結的基礎上,立即啟動院長、分管領導和庭長、法官的“三級聯調”機制。一方面,由庭長主持召開聽證會,分管領導約談開發商,對其釋法析理、談心疏導;另一方面,庭長、法官分別走訪50戶業主,明之以法、曉之以理。經過近1個月的談心疏導工作,終於促使糾紛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房地產公司保證在調解生效之日起5個月內為50戶購房業主辦妥商品房的權證屬書,並自願支付逾期辦證的違約金。

2017年7月21日,一起綿延20年的執行案件也在該院三級聯調下成功和解。

1997年,尤溪縣詹某在一起拆除鋼筋、磚頭工程中被倒下的磚石掩埋身亡。事後,經尤溪縣勞動仲裁委員會判決,蔡某亮負主要責任,蔡某輝負有直接責任。

由於蔡某輝、蔡某亮系莆田市城廂區東海鎮人。1998年9月,尤溪法院將該案移送城廂法院執行。事發後,蔡某輝、蔡某亮均到外地打工,蹤跡無法尋找。

2017年,城廂法院執行局重新對該案恢復執行,將蔡某輝、蔡某亮列入失信名單,通過全國和省法院系統查詢凍結財產。不久,蔡某輝、蔡某亮主動聯繫法官,表示願意和解。但因該案距今時間漫長,又涉跨地市兩方當事人,且時間跨度太大,遲延履行利息已遠超本金,和解難度較大。

城廂法院積極向上級法院彙報該情況,請莆田中院執行局局長、省高院執行局副局長共同化解該案。經過省、市、區三級領導與經辦人員苦口婆心地勸說,並採取“背靠背”“面對面”和解的多種方式,雙方終於達成和解。

“此次和解是我們由院內聯調升級到省、市、區法院‘三級聯調’的有效嘗試。特別是對於跨域執行、長期未結案件,案件當事人由於語言因素、長期未結等導致積怨較深,若被執行人不願配合或沒有履行能力,執行與協調難度極大。此次通過省、市、區‘三級聯調’方式促進執行和解,不失為解決此類問題的一個有效的途徑,開闢了解決‘執行難’的另一條道路。”參與聯調的曾可嘉深有感觸。

荔城區人民法院:

探索開展“分執”機制改革

當前,隨著經濟社會轉型,大量矛盾糾紛湧入法院,訴訟案件呈井噴式增長,隨之而來的便是執行案件數量的大幅度攀升。2017年1月至10月,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983件,同比上升38.74%。當前,在執行人員數量沒有相應增加的情況下,案多人少矛盾正持續加碼。

如何有效整合內部資源,提升執行工作質效,推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新進展?這成為近年來困擾該院的重要難題。2017年,荔城法院迎難而上、積極探索,緊緊抓住“分調裁”機制改革試點的重要時機,群策群力,探索集約化執行模式,推動開展“分執”機制改革。

“沒想到這麼就結案了,真的非常激動……”日前,荔城法院執行局迅速執結一起拖欠勞動報酬的執行案件。為討回被拖欠的9027元工資,從與原單位調解、勞動仲裁到起訴,當事人林某用了將近1年半的時間,原本以為執行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沒想到這麼快就拿到錢。林某激動地對執行法官連聲說:“真不知怎麼感謝你!”

該案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6天時間,這得益於該院推行的“分執”機制改革。為提升執行效率,荔城法院從內部管理入手,實行執行團隊扁平化管理,助推執行工作往“又快又好”的方向發展。

“以前大家都各自為戰,雖然每天都奔波勞累,但是工作成效不盡人意……”該院執行庭副庭長黃震說道,現在重新整合內部力量,注重發揮個人特長,大力激發工作熱情。

目前,根據改革實施方案,該院執行庭打破以往的管理模式,設置裁決團隊、快執團隊、綜合團隊、實施團隊、變現團隊五個團隊。其中,快執團隊主要由司法員警組成,這也是該院應對“案多人少”困境的一大創新舉措。速裁案件大多案情明晰、財產線索明朗、當事人較為配合、執行難度較小,將這類型案件交由快執團隊負責,有效緩解了部分執行壓力。

為統籌推進“分執”工作,該院執行局專人負責案件分流。當執行案件進入法院後,根據案件繁簡情況,從源頭逐步分流執行,建立“三級繁簡分流”機制,真正實現簡案快執,提升執行質效。該院在調解速裁中心增設快執視窗,甄別簡易案件和普通案件。簡易案件由快執團隊迅速執行;普通案件二次分流至實施團隊,實施團隊進行扣劃、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重大複雜的案件或者需要提交評估、拍賣變現的案件則三次分流到變現團隊執行;裁決團隊主要負責法律文書製作、執行異議審查等;綜合團隊負責執行指揮中心工作、終本案件管理等。

好機制帶來高質效。2017年1月至10月份,該院共執結案件2389件,同比上升37.6%,位居莆田市基層法院首位。

秀嶼區人民法院:

創新立審執銜接機制

2017年11月6日,天氣雖然有些寒冷。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裡,一場執行調解活動卻進行得如火如荼。

“我手頭這套房子已經跟別人簽了合同,馬上要轉讓,要不然就違約了,得退雙倍定金的,那損失可就大了。我願意馬上賠償。”隨即,林某拿出19萬元交到執行法官的手上,法官轉手交給申請人李某的親屬。一場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在秀嶼法院執行法官的手上,僅用時5天就圓滿結案。

召開執行工作彙報座談會

原來,此前不久,林某駕車將李某撞成輕傷,交警部門認定林某負主要責任,但林某卻認為自己不應負責任,而且林某的車險已經過期1個多月。李某入院治療期間產生大量醫療費用,無力支付,在治療期間就委託親屬將林某告上法院請求賠償。而林某長期人在外地,主要財產在外地。法官聯繫林某時,卻發現打電話不通,寄送訴訟材料也被退回,而此時李某還躺在病床上苦苦等待手術費。為防止被告轉移財產逃避執行,並督促被告履行賠償義務,法院交通庭依李某申請對被告作出訴訟保全裁定及先予執行裁定,並移送執行局執行。執行局受理後,連夜選派兩名執行法官乘坐動車趕赴被告的財產所在地浙江省蘇州市,對林某的財產實施查封,隨後啟動評估拍賣程式。在法院強大的執 行威懾力面前,林某最終選擇調解,現身法院調解席。雙方確定賠償額後,林某的哥哥到銀行取錢交給林某,林某當庭支付19萬元賠償款。因賠償款及時到位,李某得到妥善治療。該案僅用時5天得以圓滿結案。

正是秀嶼法院主動作為,創新立、審、執銜接機制,印發《立審執銜接管理辦法(試行)》以加強執行局與立案、審判部門的溝通、協調和配合,在法院內部形成執行合力,使此類民生案件得到妥善解決。通過採取收案即時查控、審理同步查控、緊急情況協商查控的“三查控”方式加強財產查控,同時引導當事人積極收集財產線索,防止案件進入訴訟程式後存在隱藏或轉移財產等逃避執行現象。

2016年該機制實行以來,該院訴前、訴中保全被執行人房產、車輛157宗、銀行存款2768.85萬元,調解結案114件,有效提高生效裁判的自動履行率。

作者:福建法治報 記者 陳琦

值班編輯:陳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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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日,莆田中院執行局法官登錄全省法院執行查控系統,很快就查到了被執行人嚴某的房產、車輛資訊及其在銀行的存款資訊,並對嚴某的全部銀行帳戶進行凍結。

效率如此之高,得益於莆田兩級法院不斷加強資訊化建設,推動執行工作現代化建設。2014年1月,莆田中院與市住建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聯合發文,建立《關於推進“點對點”網路執行查控系統聯動建設的意見》,實現市住建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與福建“點對點”司法查控系統資料對接,在全省法院率先做到了市內不動產查詢的全覆蓋。2017年9月,莆田中院與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聯合發文,建立《關於被執行人名下車輛資訊的查控及司法拍賣中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處理的意見》,實現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在辦理年檢、登記業務時自動預警及協助扣押。

如今,執行案件一經立案,就可以立即進行房產、土地、車輛、銀行、工商五項查詢,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迅速劃撥,約14.7%的案件可立即執結到位。經查詢,對於異地財產無法直接控制的,可通過全國法院執行案件委託平臺,向全國任意地市的法院發起事項委託請求,減少了跨域執行的人力,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在莆田中院綜合訓練大樓一層,新的執行指揮中心正在有條不紊地施工中。這個建築面積超過150平方米的指揮中心,將設有指揮席區、操作席區、大螢幕顯示區、配備控制室、值班室、接待室等,符合最高院的標準要求。這是莆田中院加強資訊化指揮管理的一個重要舉措。

執行幹警組織開展強制騰房行動

為進一步加強資訊化指揮管理,莆田中院還全面運用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管理平臺,實現對下級法院的事項督辦、通知傳達、值班巡查、流程監控,以及對上級法院的請示、諮詢、請求辦理,提升了工作效率。

2017年初,人大代表林某以其妻子名下的公司進行貸款後欠債不還,涉嫌隱匿財產規避執行。有證據證明其妻子對公司事務一概不知,公司對外借款的借據上也僅有公司印章及林某的簽字。對此,法院將林某作為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其進行信用懲戒,直接影響了其人大代表的連任。林某為自己的不當行為後悔不已。

這是莆田兩級法院資訊化聯合懲戒的一個典型案例。失信聯合懲戒平臺通過與法院查控系統資料庫直接互聯,使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發佈、糾正、遮罩,及時在市失信聯合懲戒平臺的資料庫內同步更新、即時共用。聯動單位在審查主體資質時,應查詢該主體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所有回饋單均加蓋“莆田市聯合懲戒失信平臺”查詢專用電子印章,作為實施或解除懲戒措施的憑證,進一步壓縮了“老賴”的生存空間。

“資訊化評估拍賣也是我們加強資訊化建設的一個重點。”莆田中院執行局綜合處處長陳劍星介紹說。

莆田兩級法院變過去“每月5日、20日由監察室派員現場監督,技術人員按搖號機手動搖號確定評估機構”的做法,為網路直接搖號選擇機構,有效縮短評估週期。通過淘寶網等司法拍賣平臺處置各類動產,不動產,全程公開,免傭金,並通過微信公眾號等受眾廣的媒體管道,大力宣傳司法拍品,有效提升司法拍賣成交率及溢價率。2016年以來,莆田市通過淘寶網等司法拍賣平臺發佈拍品785次,吸引3389人次參與競拍,成交255件,成交總金額7.38億元,溢價率39.04%。

此外,該院還在全省率先與中信銀行聯合開發“一案一帳戶”案款管理系統,強化資訊化案款管理,避免案款不清、沉澱的情況發生。與此同時,莆田兩級法院推廣懸賞執行措施,發佈《關於案件懸賞執行的規定》,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執行,使規避執行人無處藏身,拓展財產查控管道。自《規定》發佈以來,已通過各媒體平臺發佈懸賞執行16批次,累計吸引數萬人次流覽關注。還推出“執行懸賞無憂保險”,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莆田分公司簽訂《訴訟保全保險和無憂懸賞保險戰略合作協定》,通過申請執行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懸賞金方式,降低申請執行人的懸賞成本。創設司法拍賣按揭制度,與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聯合下發《關於司法拍賣房產辦理個人按揭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在全省首次實施司法拍賣按揭與產權解封、抵押銜接機制,貸款總額最高可達房產總價的80%。這些均為執行機制改革創新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金融風險化解

積極服務大局

“執行工作要有大局站位,要為全市金融化解、不良資產的處置努力。”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蘇建平說。

為此,莆田中院由院長蘇建平、分管領導以及各相關部門組成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並由各縣區法院設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在金融風險化解工作中做到事前協調建議、事中綜合施策、事後結案維穩,形成政府、法院、金融機構全面聯動,發揮司法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能、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作用。

“感謝中院法官,讓我們企業重新揚帆起航。”2017年10月,眼見新樓盤開盤就出現火熱的場景,莆田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張先生滿懷感激地說。

張先生的房地產公司是莆田的明星企業,曾連續5年榮獲“莆田市納稅超千萬元大戶”稱號,有著十幾年發展史。然而,由於投資過快,資金鏈驟然斷裂,債務纏身,該企業陷入“呼吸”困難的境地,債權人紛紛訴至法院。

執行幹警運用執行指揮調度平臺開展工作

莆田中院執行局法官多次深入走訪調查,發現張先生企業開發的某項樓盤,占地34.78萬平方米,若按每平方米1.4至1.5萬元銷售,完全可以達到40多億元的銷售額,該企業起死回生不在話下。可是在資金困難的時候,該企業已將該樓盤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上海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抵押金額5.75億元本金及利息。在這種捉襟見肘之際 ,何來資金歸還抵押得來的款項?由於該案已經在上海高院進入執行程式。怎樣才能讓該企業的近40億元預期收益得以兌現呢?

執行局法官將調查情況上報莆田中院領導,院長蘇建平高度重視,加大與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溝通協調;最後由莆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阮軍親自部署,直接協調。在衡量企業暫時資金周轉困難、但資大於債的前提下,莆田中院堅持用善意執行手段,通過置換查封標的、提供擔保、融資轉貸等方法幫助張先生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將查封土地變更為查封房產,使政府5億元資金順利通過抵押融貸方式注入,盤活了近40億元資產的房地產公司。如今張先生的房產專案已經開盤銷售,進展順利。該案的有效化解,不但債務人權利得到切實保障,還有效避免樓盤爛尾的金融風險和社會矛盾的發生,也保護了莆田市的經濟穩定,一舉多得。

該案更是得到了最高院巡查組的高度肯定,並作為“兩到三年時間內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專報(巡查專刊 第11期)予以通報。

此外,莆田中院在處理“眾和系”案件中,精准預估,把握時機,及時在高位強制拍賣、變賣眾和股票6873萬股,變現近16億元,較目前市場停牌價格多變現近6億元。同時,在處理莆田荔城區某房地產企業案件中,在政府協助引導國有企業注資建設情況下,一次性處置該房地產地塊內的465套房產和車位、60畝土地,有效維護了800多戶購房者、安置戶的利益,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這些都是莆田兩級法院主動開拓思路,推動金融風險化解工作中的富有代表性的案例。

為了進一步做好金融風險化解,莆田兩級法院加強執行聯動攻克“送達難”,成立了金融案件送達工作小組,開通專項送達綠色通道。並加強與公安部門協作,有效推進涉金融案件的清理。同時加強與市、縣(區)兩級政府溝通,強化多方聯動化解。另外,莆田兩級法院集中開展專項清理活動,對所有未結涉金融債權案件進行整理、排查,集中對一系列無權佔有案件進行強制清場,推進案件進入評估拍賣程式。2014年4月到2017年12月,僅莆田中院就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發佈拍品342次,網拍標的數197件,成交標的數102件,成交總金額71852.95萬元,溢價率19.37%,網拍覆蓋率100%。

涵江區人民法院:

推行“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

為了解決當前“執行難”問題,2017年8月29日起,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推行“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

“‘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是指申請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經人民法院同意,申請執行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懸賞金保險,申請執行人只需支付懸賞金的十分之一,懸賞公告執行到位後的賞金由保險公司支付。”該院執行局局長徐劍武介紹說,“‘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是當前‘執行難’情況下的一個創新舉措。”

“這下我們看到希望了!”第一位向該院書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的涵江某銀行相關負責人感歎地說。

2015年9月7日,當事人鄭某向該銀行申辦一張金融卡,簽字承諾遵守相關領用合約及章程,並約定該金融卡支援“隨借隨還”,系統根據申領人的透支金額按日計收利息等,且由另一當事人王某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鄭某配偶陳某也在上述領用合約及回執上簽名。

2015年9月18日,該銀行向鄭某發放一張金融卡,授信額度為10萬元,授信期限為3年。然而,自2016年3月21日起,鄭某未能按約償還透支利息。

該銀行遂向涵江法院提起訴訟。涵江法院在仔細審清案情、梳理證據之後,判處鄭某及陳某歸還該銀行本金及利息、滯納金,擔保人王某承擔連帶責任。然而判決後鄭某及陳某仍遲遲不履行義務,該銀行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判決書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並未履行。立案後,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車輛、銀行存款等情況進行詳細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無法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可供執行財產。因法院未能查獲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且在下達裁定前已依法告知了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申請終結本次執行程式。

“‘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制度是順應新時代趨勢下‘保險+司法’的一種新嘗試,有效地利用保險機制放大申請執行人的財務杠杆效應,鼓勵申請執行人多管道發佈懸賞公告。從而進一步推進舉報人有獎、申請人實現債權、法院執結案件、失信被執行人無處藏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多方共贏格局的形成。“徐劍武說。

截至目前,已有8件9名被執行人根據該懸賞保險制度執行,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懸賞公告閱讀已達5627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仙遊縣人民法院:

推動與完善“執行聯動”工作

“我院開展破解‘執行難’工作以來,最大的亮點是大力推動‘執行聯動’。通過構建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各單位協助配合的綜合工作格局來破解‘執行難’。”近日,談起破解“執行難”工作,仙遊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鄭新潮深有感觸。

2016年9月,在仙游縣委政法委的協調下,仙遊法院同縣公安局、檢察院等9個相關職能單位召開了聯動執行破解“執行難”聯席會議,就破解財物執行難、拘留難和入刑難、特殊主體案件執行難、失信行為曝光懲戒四個方面制定了具體的聯動工作機制。

2017年3月,被執行人林某沒收財產執行一案,進入仙游法院執行法官胡志鏗的案件清單裡,經過一輪的財產調查,他並沒有查到有效可執行的財產。由於案由是沒收財產,胡志鏗想到在偵查、公訴階段,被執行人是否還有保證金未退。經過與公、檢部門瞭解情況後,果不其然,被執行人在檢察院仍有一筆保證金未退,案件有了轉機。

2017年4月13日,執行法官胡志鏗一行到檢察院提取了被執行人林文慶的一筆3萬元保證金,案件得以全額執結。該案也成為莆田市首例取保候審保證金成功轉為財產刑履行金的典型案例。

向群眾釋法說理

為最大限度地尋找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線索,仙遊法院與縣檢察院、公安局開展協作,聯合做好取保候審保證金轉財產刑履行金工作。對確有財產刑未履行完畢又存有可退還保證金的,由縣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通過縣檢察院、公安局將保證金提取並轉換為財產刑履行金。2017年來,共提取保證金13案17.45萬元。

2017年來,聯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各聯動單位微信公眾號線上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05人次,53案因此達成和解或履行完畢;與公安局加強協作,聯合查扣涉執車輛19輛,成功查扣3輛,公安協助查控被執行人38名、協助臨控13人。在2017年6月聯合開展集中拘留專項執行活動,單月拘留、拘傳被執行人24人,執結或達成和解19案。通過公檢法三家配合,極大暢通了“拒執罪”移送流程,2017年共移送8名涉嫌“拒執罪”被執行人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中被執行人戴某、陳某夫婦迫于壓力,現已就其所涉11案本金共計人民幣87萬元與申請人達成和解並分期履行,已有1案25萬元履行完畢。

城廂區人民法院:

通過“三級聯調法”化解積案

“破解‘執行難’,我們除了加大執行力度,還堅持‘善意執行’理念,在完成好自身工作的同時積極借力,通過三級聯調方式成功化解多起執行積案。”近日,談起執行工作,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曾可嘉自信地說。

城廂法院執行局在排查分析矛盾癥結的基礎上,立即啟動院長、分管領導和庭長、法官的“三級聯調”機制。一方面,由庭長主持召開聽證會,分管領導約談開發商,對其釋法析理、談心疏導;另一方面,庭長、法官分別走訪50戶業主,明之以法、曉之以理。經過近1個月的談心疏導工作,終於促使糾紛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房地產公司保證在調解生效之日起5個月內為50戶購房業主辦妥商品房的權證屬書,並自願支付逾期辦證的違約金。

2017年7月21日,一起綿延20年的執行案件也在該院三級聯調下成功和解。

1997年,尤溪縣詹某在一起拆除鋼筋、磚頭工程中被倒下的磚石掩埋身亡。事後,經尤溪縣勞動仲裁委員會判決,蔡某亮負主要責任,蔡某輝負有直接責任。

由於蔡某輝、蔡某亮系莆田市城廂區東海鎮人。1998年9月,尤溪法院將該案移送城廂法院執行。事發後,蔡某輝、蔡某亮均到外地打工,蹤跡無法尋找。

2017年,城廂法院執行局重新對該案恢復執行,將蔡某輝、蔡某亮列入失信名單,通過全國和省法院系統查詢凍結財產。不久,蔡某輝、蔡某亮主動聯繫法官,表示願意和解。但因該案距今時間漫長,又涉跨地市兩方當事人,且時間跨度太大,遲延履行利息已遠超本金,和解難度較大。

城廂法院積極向上級法院彙報該情況,請莆田中院執行局局長、省高院執行局副局長共同化解該案。經過省、市、區三級領導與經辦人員苦口婆心地勸說,並採取“背靠背”“面對面”和解的多種方式,雙方終於達成和解。

“此次和解是我們由院內聯調升級到省、市、區法院‘三級聯調’的有效嘗試。特別是對於跨域執行、長期未結案件,案件當事人由於語言因素、長期未結等導致積怨較深,若被執行人不願配合或沒有履行能力,執行與協調難度極大。此次通過省、市、區‘三級聯調’方式促進執行和解,不失為解決此類問題的一個有效的途徑,開闢了解決‘執行難’的另一條道路。”參與聯調的曾可嘉深有感觸。

荔城區人民法院:

探索開展“分執”機制改革

當前,隨著經濟社會轉型,大量矛盾糾紛湧入法院,訴訟案件呈井噴式增長,隨之而來的便是執行案件數量的大幅度攀升。2017年1月至10月,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983件,同比上升38.74%。當前,在執行人員數量沒有相應增加的情況下,案多人少矛盾正持續加碼。

如何有效整合內部資源,提升執行工作質效,推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新進展?這成為近年來困擾該院的重要難題。2017年,荔城法院迎難而上、積極探索,緊緊抓住“分調裁”機制改革試點的重要時機,群策群力,探索集約化執行模式,推動開展“分執”機制改革。

“沒想到這麼就結案了,真的非常激動……”日前,荔城法院執行局迅速執結一起拖欠勞動報酬的執行案件。為討回被拖欠的9027元工資,從與原單位調解、勞動仲裁到起訴,當事人林某用了將近1年半的時間,原本以為執行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沒想到這麼快就拿到錢。林某激動地對執行法官連聲說:“真不知怎麼感謝你!”

該案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6天時間,這得益於該院推行的“分執”機制改革。為提升執行效率,荔城法院從內部管理入手,實行執行團隊扁平化管理,助推執行工作往“又快又好”的方向發展。

“以前大家都各自為戰,雖然每天都奔波勞累,但是工作成效不盡人意……”該院執行庭副庭長黃震說道,現在重新整合內部力量,注重發揮個人特長,大力激發工作熱情。

目前,根據改革實施方案,該院執行庭打破以往的管理模式,設置裁決團隊、快執團隊、綜合團隊、實施團隊、變現團隊五個團隊。其中,快執團隊主要由司法員警組成,這也是該院應對“案多人少”困境的一大創新舉措。速裁案件大多案情明晰、財產線索明朗、當事人較為配合、執行難度較小,將這類型案件交由快執團隊負責,有效緩解了部分執行壓力。

為統籌推進“分執”工作,該院執行局專人負責案件分流。當執行案件進入法院後,根據案件繁簡情況,從源頭逐步分流執行,建立“三級繁簡分流”機制,真正實現簡案快執,提升執行質效。該院在調解速裁中心增設快執視窗,甄別簡易案件和普通案件。簡易案件由快執團隊迅速執行;普通案件二次分流至實施團隊,實施團隊進行扣劃、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重大複雜的案件或者需要提交評估、拍賣變現的案件則三次分流到變現團隊執行;裁決團隊主要負責法律文書製作、執行異議審查等;綜合團隊負責執行指揮中心工作、終本案件管理等。

好機制帶來高質效。2017年1月至10月份,該院共執結案件2389件,同比上升37.6%,位居莆田市基層法院首位。

秀嶼區人民法院:

創新立審執銜接機制

2017年11月6日,天氣雖然有些寒冷。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裡,一場執行調解活動卻進行得如火如荼。

“我手頭這套房子已經跟別人簽了合同,馬上要轉讓,要不然就違約了,得退雙倍定金的,那損失可就大了。我願意馬上賠償。”隨即,林某拿出19萬元交到執行法官的手上,法官轉手交給申請人李某的親屬。一場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在秀嶼法院執行法官的手上,僅用時5天就圓滿結案。

召開執行工作彙報座談會

原來,此前不久,林某駕車將李某撞成輕傷,交警部門認定林某負主要責任,但林某卻認為自己不應負責任,而且林某的車險已經過期1個多月。李某入院治療期間產生大量醫療費用,無力支付,在治療期間就委託親屬將林某告上法院請求賠償。而林某長期人在外地,主要財產在外地。法官聯繫林某時,卻發現打電話不通,寄送訴訟材料也被退回,而此時李某還躺在病床上苦苦等待手術費。為防止被告轉移財產逃避執行,並督促被告履行賠償義務,法院交通庭依李某申請對被告作出訴訟保全裁定及先予執行裁定,並移送執行局執行。執行局受理後,連夜選派兩名執行法官乘坐動車趕赴被告的財產所在地浙江省蘇州市,對林某的財產實施查封,隨後啟動評估拍賣程式。在法院強大的執 行威懾力面前,林某最終選擇調解,現身法院調解席。雙方確定賠償額後,林某的哥哥到銀行取錢交給林某,林某當庭支付19萬元賠償款。因賠償款及時到位,李某得到妥善治療。該案僅用時5天得以圓滿結案。

正是秀嶼法院主動作為,創新立、審、執銜接機制,印發《立審執銜接管理辦法(試行)》以加強執行局與立案、審判部門的溝通、協調和配合,在法院內部形成執行合力,使此類民生案件得到妥善解決。通過採取收案即時查控、審理同步查控、緊急情況協商查控的“三查控”方式加強財產查控,同時引導當事人積極收集財產線索,防止案件進入訴訟程式後存在隱藏或轉移財產等逃避執行現象。

2016年該機制實行以來,該院訴前、訴中保全被執行人房產、車輛157宗、銀行存款2768.85萬元,調解結案114件,有效提高生效裁判的自動履行率。

作者:福建法治報 記者 陳琦

值班編輯:陳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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