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的兩段話一經發出便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其一講的是政府將不再壟斷住房供地, 其二是我國宅基地也將“三權分置”。 對此有不少聲音表示, 一個房地產的全新時代將要來臨。 那麼, 此次政策調整到底意味著什麼?
薑大明表示, 我國將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規劃條件下, 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 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政府將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這句話讓不少人興奮不已。 這是否意味著小產權房要合法了?
對此,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 在類似政策下, 關於小產權房的討論或會繼續增加。 但必須強調一點是, 小產權房是在無審批、無監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 定性為違法違章建築, 沒有轉正的可能。 另外其本身也不是在常規意義上的類似宅基地上建設,
那此番政策到底是在為誰“鬆口子”呢?嚴躍進認為, 或是對集體建設用地尤其是宅基地的“解放”, 利好部分大城市周邊宅基地的盤活。 但也有兩個紅線或底線, 一是土地屬性不改變, 還是屬於集體建設用地, 二是允許租賃住房產品先探索, 其他產品類似普通住宅是否跟進還要看後續改革的進度。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 國土部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 有利於提高用地指標緊張的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 目前, 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的城市基本都屬於一二線城市,
張大偉分析稱, 還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與商品房的區別。 本次國土部釋放的信號對城市租賃市場影響比較大, 對商品房住宅市場也能起到緩解供需的作用。 此外, 嚴躍進也表示, 當前在居住用地的放開, 其實只有租賃市場才有機會, 其他領域其實不太可能一次性放開。 對此有專家表示, 此舉將有效緩解區域租賃市場供需平衡, 住房租金也會下調。
除了利好租房者, 一些企業員工, 或者是各領域的優秀人才也可能是受益者。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表示, 非房地產企業是指今後不一定非得是房地產開發商拿地建房, 比如房改前有過住房合作社形式, 再比如單位拿地建房。 “河南有一家公司, 私人拿地, 類似于房改前集資建房的形式, 大家先拿錢, 公司集合了錢, 拿地, 然後建房, 再分房, 成本價分房, 比較便宜。 ”趙秀池說, 這不但可以解決單位員工的住房問題, 還可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就職, 與此同時, 這些員工也將成為政策的直接利好對象。
在專家看來, 政策提出的“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其實還包括集體經濟組織、非開發類的相關企業、個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資公司等取得使用權的土地,
嚴躍進認為, 過去很少被提及用於住宅用地的國有企業工業用地, 當前也需要積極轉性, 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場有限的情況下, 會積極盤活此類存量土地, 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產權房、租賃住房的“四元產品線”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應。
薑大明還表示, 各地在改革試點中要認真開展農戶資格權的法理研究, 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具體實現形式, 可以重點結合發展鄉村旅遊、返鄉人員創新創業等先行先試, 探索盤活利用農村閒置農房和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促進鄉村振興的經驗和辦法。
據悉, 落實宅基地的集體所有權, 是指我國現在對宅基地賦權是不充分的,現在城裡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農民的宅基地卻沒有這些權利,落實宅基地的集體所有權意味著今後宅基地也將或擁有同城鎮房子一樣的權利,比如抵押、貸款等。
“把集體土地,尤其是宅基地充分利用起來,提供更多住房供應,對平抑房價、穩定房地產市場會起到一定作用。”趙秀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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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我國現在對宅基地賦權是不充分的,現在城裡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農民的宅基地卻沒有這些權利,落實宅基地的集體所有權意味著今後宅基地也將或擁有同城鎮房子一樣的權利,比如抵押、貸款等。“把集體土地,尤其是宅基地充分利用起來,提供更多住房供應,對平抑房價、穩定房地產市場會起到一定作用。”趙秀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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