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忠報國”、“岳母刺字”說的就是我們公認的民族英雄岳飛,
他雖然出身行伍,
但卻文武雙全,
既能率領岳家軍打的金兵聞風喪膽,
又能寫出如《滿江紅》般磅礴大氣的詩詞,
但是翻開歷史,
卻能發現嶽飛的婚姻實則不是那麼順利。
嶽飛的一生一共娶了兩任妻子,
第一任妻子劉氏,
是嶽飛還未投身軍旅之前娶得,
當時的嶽飛才十七歲,
是岳母一手操辦,
劉氏還給嶽飛生了兩個兒子,
他們就是岳雲跟岳雷。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
但是在嶽飛參軍後,
劉氏卻忍不住寂寞,
拋棄了岳母跟家人,
跟旁人私奔了。
一心保家衛國的嶽飛並不知道自己的老婆已經跟人跑了,
直到後來韓世忠發現岳飛的妻子藏在軍營之中,
原來是跟自己下屬的一個小頭目結婚了,
於是韓世忠便給嶽飛寫了一封信,
告訴了岳飛他妻子的情況,
並讓嶽飛把她帶回去。
但是嶽飛在收到信後,
並沒有任何回信,
韓世忠只得把這件事情報給了皇帝。
嶽飛本來不想張揚,
但皇帝知道了,
嶽飛只能上奏:“履冰渡河之日,
留臣妻侍老母,
不期妻兩經改嫁,
臣切骨恨之,
已差人送錢五百貫,
以助其不足,
恐天下不知其由也。
”大意就是本來是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的,
但沒有想到她竟然改嫁兩次,
我已經差人送去了五百貫錢用來幫助她,
現在說出來就是怕天下人不知道原委,
其實自己並沒有拋棄妻子。
就這樣嶽飛結束了第一段感情,
第二任妻子就是與他“執子之手,
與子攜老”的李娃。
李娃溫柔賢慧,
不僅對岳飛的行軍打仗大力支持,
還勤儉持家孝敬母親,
把岳飛前妻留下的兩個孩子更是示為己出。
岳母也非常喜歡李娃,
經常誇獎李娃,
就連軍中士兵都對李娃心存敬意。
後來岳飛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
岳家人慘遭流放。
為了保住岳家血脈,
李娃在嶺南流放之地一待就是二十年,
直到宋孝宗為嶽飛平反,
李娃才帶著家人返回,
被封為正德夫人。
死後更是要求埋在岳母身旁,
以盡孝道,
不禁令後人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