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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有些農民將失去房屋所有權

2017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部 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的出臺, 給農民的切身利益上一層保障, 確保宅基地的亂象被重點整治。 其中的這些規定將關乎到農民的房屋所有權!

以下這八種農民將失去房屋所有權, 農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1、未經許可在農田上違規建房子的農民將失去房屋所有權

2、長時間空閒、房屋倒塌、兩年以上拆除沒有恢復使用的。

3、其中的艦艇成員組建了新的家庭並且另外申請了宅基地。

4、一戶人家的宅基地超過一處以上的將失去房屋所有權

5、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時候沒有登記的家庭成員。

6、將戶口遷走的人, 已經不是本村的成員。

7、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 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8、村集體以外的人員(如城鎮居民)購買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 在確權時, 合同當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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