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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9個國家級功能區試點“證照分離”

“證照分離”改革, 重點解決“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的問題。 18日, 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 山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在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明確在全省29個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明確在103項行政許可等事項範圍內自主選擇複製推廣, 其中凡是企業能夠自主決策的經營活動, 直接取消行政審批, 或改為備案管理。

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郭際水介紹, “證照分離”改革是國務院繼“先照後證”“多證合一”之後的又一項重大改革舉措,

既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也是對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昇華。 “證照分離”改革, 實質在於減少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 探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措施, 重點解決“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的問題。

為此, 今年1月12日, 山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在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2號), 明確建立省編辦、省工商局、省法制辦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 統籌負責全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

郭際水說, 《實施意見》明確在全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新區共29個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 改革要在下半年全面推開。

《實施意見》明確在103項行政許可等事項範圍內自主選擇複製推廣。 具體來說, 一是凡是企業能夠自主決策的經營活動, 直接取消行政審批, 或改為備案管理;二是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的行政許可, 簡化審批方式, 實行告知承諾制;三是對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 簡化辦事流程, 公開辦事程式, 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四是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領域的, 繼續強化市場准入管理, 加強風險防範。 這些改革方式的目的就是將能分離的許可類的“證”從營業執照辦理中分離出去。

《實施意見》要求,

各級、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行政許可事項實施層級和職責分工, 逐項明確細化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 對保留的行政許可等事項, 要逐項梳理辦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程式和時限, 研究優化辦事流程、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工作效率。

《實施意見》要求, 省直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和督查, 深入基層, 及時發現、研究解決影響試點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 各市2018年1月份上報各功能區試點工作方案, 由省政府批復後組織實施。 省裡將於2018年6月份組織對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11月份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並形成總結報告。 對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延誤改革的,

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功能區承擔這次改革試點的具體任務, 要將“證照分離改革”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建立協調配合推進機制, 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 抓緊制定工作推進方案, 做到既能“放的開”, 又能“管得住”。 同時, 要及時總結這項工作的試點經驗, 為下半年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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