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分離”改革, 重點解決“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的問題。 18日, 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 山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在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明確在全省29個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明確在103項行政許可等事項範圍內自主選擇複製推廣, 其中凡是企業能夠自主決策的經營活動, 直接取消行政審批, 或改為備案管理。
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郭際水介紹, “證照分離”改革是國務院繼“先照後證”“多證合一”之後的又一項重大改革舉措,
為此, 今年1月12日, 山東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在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2號), 明確建立省編辦、省工商局、省法制辦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 統籌負責全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
郭際水說, 《實施意見》明確在全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新區共29個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實施意見》明確在103項行政許可等事項範圍內自主選擇複製推廣。 具體來說, 一是凡是企業能夠自主決策的經營活動, 直接取消行政審批, 或改為備案管理;二是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的行政許可, 簡化審批方式, 實行告知承諾制;三是對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 簡化辦事流程, 公開辦事程式, 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四是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領域的, 繼續強化市場准入管理, 加強風險防範。 這些改革方式的目的就是將能分離的許可類的“證”從營業執照辦理中分離出去。
《實施意見》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 省直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和督查, 深入基層, 及時發現、研究解決影響試點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 各市2018年1月份上報各功能區試點工作方案, 由省政府批復後組織實施。 省裡將於2018年6月份組織對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11月份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並形成總結報告。 對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延誤改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