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學青
一級檢察官, 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兼民事行政檢察部主任。
先後被省委政法委評為“規範執法行為先進個人”、被柯城區直工委評為“先鋒黨員”, 並榮立個人三等功三次。
—— 周學青 ——
1966年10月出生, 大學本科學歷, 中共黨員, 一級檢察官, 1990年進入檢察工作隊伍。
從事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十多年來, 周學青同志始終堅持立足本職, 以高度的責任感踐行“強化法律監督, 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職責, 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 先後辦理生效裁判監督案件200多件, 執行監督案件40 件, 行政執法監督案件58件, 公益訴訟案件7件。 辦案數位居全市前列, 為國家和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0多萬元。
關鍵字一:協同配合
為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 實現從源上化解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 協同區人大法工委、區司法局等單位制定《關於在辦理民行申訴案件中加強相互協作配合的試行辦法》、《關於在辦理民行申訴案件中加強訴檢調銜接的試行辦法》;為依法保障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和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關鍵字二:護航非公經濟
為做好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
關鍵字三:排摸線索
2017年上半年, 全省開展剿滅劣V類水攻堅戰, 他立即帶領團隊開展為期一個多月的轄區內生產生活污水調查摸排, 最終針對城區洗車業及污水處置問題, 形成事實清楚、法律依據充分、整改建議明確的《衢州市城區洗車業及污水處置情況調查報告》層報衢州市政府主要領導作為決策參考, 並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履職的檢察建議,行政機關收到建議後及時開展了治理洗車污水專項執法活動,從而規範了市區洗車業污水排放等行為。此舉得到了黨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關鍵字四:公益訴訟
2017年6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將公益訴訟納入檢察機關的職能範圍。為此,他積極開展案件線索摸排工作,很快發現區人防辦原主任劉某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擅自對某房開公司開發的房地產專案降低收費標準,使該公司少向國家上繳人防易地建設費近170萬元,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事實。7月1日,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制度正式開始的當日,他依法向區人防辦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積極履職,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7月中旬,區人防辦追繳了房開公司欠繳的近170萬元人防易地建設費。該案辦理時間短、速度快,效果明顯,得到省市檢察院領導的高度肯定。
柯城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在他的帶領下,連獲佳績,先後榮立三等功二次。2017年,區檢察院因在全國檢察機關“基層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推進年”專項活動中表現突出,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先進基層檢察院”稱號;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因成績突出,被市檢察院推薦到省檢察院記集體二等功。柯城區院民事行政檢察的工作經驗也在全省民行工作現場會和公益訴訟工作現場會上分別作了介紹並得到推廣。
並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履職的檢察建議,行政機關收到建議後及時開展了治理洗車污水專項執法活動,從而規範了市區洗車業污水排放等行為。此舉得到了黨委政府的高度肯定。關鍵字四:公益訴訟
2017年6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將公益訴訟納入檢察機關的職能範圍。為此,他積極開展案件線索摸排工作,很快發現區人防辦原主任劉某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擅自對某房開公司開發的房地產專案降低收費標準,使該公司少向國家上繳人防易地建設費近170萬元,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事實。7月1日,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制度正式開始的當日,他依法向區人防辦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積極履職,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7月中旬,區人防辦追繳了房開公司欠繳的近170萬元人防易地建設費。該案辦理時間短、速度快,效果明顯,得到省市檢察院領導的高度肯定。
柯城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在他的帶領下,連獲佳績,先後榮立三等功二次。2017年,區檢察院因在全國檢察機關“基層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推進年”專項活動中表現突出,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先進基層檢察院”稱號;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因成績突出,被市檢察院推薦到省檢察院記集體二等功。柯城區院民事行政檢察的工作經驗也在全省民行工作現場會和公益訴訟工作現場會上分別作了介紹並得到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