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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起污染大氣環境者被判刑

昨日, 四川省高院

召開2017年度全省法院

十大典型案例發佈會

據介紹

去年四川全省法院收結案件雙雙突破100萬件, 在全國法院名列前茅,

案例資源豐富, 在全國具有較強代表性。 從2014年起, 四川省高院每年開展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評選活動, 先後發佈了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積極評價, 有力引導了社會公眾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履行法定義務, 規範了相關領域、行業的活動。

四川省高院介紹

201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評選活動, 緊密圍繞服務保障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准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等重點工作、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展開, 以產權保護、環境資源保護、職務犯罪、互聯網經濟、非法集資、民間借貸、社會公序良俗、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毒品犯罪、網路犯罪、企業兼併重組、信用懲戒等類型案例為重點,

於去年9月面向全省法院啟動了案例徵集等工作, 要求各中院及省高院各業務部門擇優推薦出裁判結果公正、人民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重大, 對公正、誠信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的典型案例。

截至去年11月底

省高院共徵集各類典型案例260件。 經由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的法學專家, 省律協委派的3位專業委員會主任和省法院資深法官共同評審, 最終評選出201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包括刑事案例5件、民商事案例4件、執行案例1件。

據悉

這次十大典型案例中

◆ “鄧文某等非法加工處置煤焦油污染大氣案”是我省第一起成功審結的污染大氣環境案件, 對於回應中央號召, 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具有積極意義;

◆ “薑某操縱期貨市場牟利案”是全國法院判決的首起操縱商品期貨市場案, 對於促進期貨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維護國家資本市場的安全、穩定與繁榮具有積極意義;

◆“彭某利用職權侵吞國家專項扶貧資金案”顯示了法院依法打擊扶貧攻堅領域違法犯罪, 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保駕護航的決心;

◆“‘一號專車’平臺所派專車造成他人受傷被判共同賠償案”既體現了法院從法律層面保障網約車行業的有序發展, 又體現了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全方位保障。

下面來具體瞭解一下

“鄧文某等非法加工處置煤焦油污染大氣案”

的相關內容

典 型 案 例

重拳出擊

鄧文某等非法加工處置煤焦油污染大氣案

鄧文某等4人無資質非法加工生產煤焦油並銷售獲利,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大氣,嚴重污染環境。

眉山中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人鄧文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對鄧衛某等3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個月不等的緩刑,並處二萬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罰金,並依法禁止三被告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煤焦油加工銷售的相關活動。

本案作為我省第一起成功審結的污染大氣環境案件,對於我省積極回應中央號召,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具有積極意義。

省高院表示

希望通過發佈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有效傳遞司法正能量

更好地規範、指導、引領社會價值

進一步增強全民法治意識

規範相關領域、行業的活動

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使遵法守法成為社會各界的

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共同推進法治四川建設

典 型 案 例

重拳出擊

鄧文某等非法加工處置煤焦油污染大氣案

鄧文某等4人無資質非法加工生產煤焦油並銷售獲利,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大氣,嚴重污染環境。

眉山中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人鄧文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對鄧衛某等3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個月不等的緩刑,並處二萬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罰金,並依法禁止三被告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煤焦油加工銷售的相關活動。

本案作為我省第一起成功審結的污染大氣環境案件,對於我省積極回應中央號召,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具有積極意義。

省高院表示

希望通過發佈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有效傳遞司法正能量

更好地規範、指導、引領社會價值

進一步增強全民法治意識

規範相關領域、行業的活動

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使遵法守法成為社會各界的

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共同推進法治四川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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