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家居>正文

說好能裝的電梯,結果“裝不上”!金華的業主很憤怒……這種情況你也要注意

日前, 市消保委邀請了律師、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專家、各級消保維權專家及消費義工, 大家圍繞一套家用電梯展開了熱烈討論。

為什麼裝不上?誰的責任?哪些環節要注意?……一場緣於消費糾紛的討論, 也給想在自己家裡裝電梯的消費者提了個醒。

說好能裝的電梯發現“裝不上”

“當初現場測量時說得很清楚, 我們家裡可以安裝使用電梯, 才簽了合同付了錢, 結果樓梯敲掉了, 電梯井做好了, 卻說裝不了。 ”在現場, 消費者許女士稱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去年9月, 許女士準備在婺城區安地鎮仙源歐境的住宅裡裝一套家用電梯。 經人介紹, 她找到金華西柏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黃某。 簽合同前, 黃某到她家進行實地測量, 明確表示除地下室層高不夠外, 房屋1~3樓均可安裝東芝電梯。

去年11月16日, 許女士與黃某簽訂了一份西柏設備公司的服務合同, 同時還與他簽訂了東芝電梯的購銷合同和安裝合同各一份。

不過, 在簽電梯購銷、安裝合同時, 沒有東芝電梯金華分公司的相關人員在場。

按照合同要求, 許女士將1.1萬元服務費支付給西柏設備公司, 4970元電梯定金支付給東芝電梯金華分公司。 隨後, 許女士請人到家中對鋼結構電梯井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 黃某多次到現場進行指導。

去年12月3日, 施工人員發現屋面高度與電梯設計圖紙有出入, 高度明顯不夠。 許女士打電話給黃某, 希望他告知東芝電梯金華分公司這一情況, 並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 “這期間他們一拖再拖, 拿不出解決方案, 後來乾脆說電梯不能裝了。 ”許女士說, 這一過程讓她和家人身心俱疲。

電梯裝不上,

責任在誰?

據當事三方介紹, 許女士家的電梯裝不上去的原因, 是3樓上下高度相差幾十釐米。 在現場律師、專家認為, 造成這一高度差的原因有兩個可能, 一是原始測量資料存在誤差, 二是測量準確, 鋼結構電梯井施工方施工有誤。

對於原始資料, 事實其實很清楚, 是黃某到實地測量後表示“高度大於3.9米就行”, 而其現場測量高度為4米, 得出“可以安裝電梯”的結論。 這一點也得到他本人的承認。 至於施工過程, 施工方負責人表示, 施工圖紙由黃某提供, 圖紙上不明確的地方, 也是在黃某指導下進行, 並出示了相關證據。 也就是說, 因為黃某測量的原始資料有誤, 最終導致電梯安裝不了。

“為何不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工勘發現問題並作出調整?”討論會現場, 律師、專家等均提出了這個疑問。 對此, 黃某表示, “在電梯井施工未完成難以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 工勘無法進行”。

現場律師認為, 在許女士與黃某簽訂的電梯技術服務合同上明確寫著“由乙方西柏設備公司負責電梯的現場工勘、測量、繪圖、技術諮詢服務”,

黃某既然收取了服務費, 這些服務內容就應該由其負責, 而從現實情況來看, 在此事中黃某存在明顯過失。

許女士說, 在黃某提供的名片上, 他有兩個身份, 一個是“西柏設備公司總經理”, 另一個是“東芝電梯總經理”。 事實上, 黃某只是東芝電梯金華分公司的一個專案代理, 並不是東芝電梯公司的人員。 現場律師、專家們認為, 在此糾紛中, 金華西柏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東芝電梯金華分公司負有主要責任。

家用電梯不受強制監管, 安裝要謹慎

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當前家用電梯消費逐漸成為新的熱點, 而作為特種設備, 相關法律法規還很欠缺, 其經營、安裝、使用、管理等方面技術性強, 安全要求高,安裝難度大,各環節中間可能會產生許多消費糾紛,對消費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住宅破壞也比較嚴重。

安全要求高,安裝難度大,各環節中間可能會產生許多消費糾紛,對消費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住宅破壞也比較嚴重。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