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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轉系統連發15份監管函 劍指違規資金佔用

1月23日, 全國股轉公司一口氣下發了15份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書, 監管事項全部指向掛牌公司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

涉及的違規佔用資金形式有:實際控制人直接借款、實控人控制的企業占款、控股股東占款等。 被監管的15家新三板公司中, 僅慧雲股份為創新層公司, 其餘均為基礎層公司。

在此之前, 證監會已經表態要加大對新三板市場監管執法, 其中就提到要嚴查掛牌公司違規佔用資金:

1月19日,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通報了新三板市場稽查執法情況。 高莉強調, 為加強監管執法, 保護投資者權益,

近年來證監會著力強化以下工作:

一是組織對掛牌企業專項檢查, 嚴查違規佔用資金, 督促仲介機構提高業務品質。

二是在日常監管檢查的基礎上與全國股轉公司建立違法線索會商機制, 超過一半的違法線索來自股轉公司。

三是以專項行動為抓手, 集中部署和辦理多起重大典型案件, 及時釋放執法信號, 提升執法威懾。

四是與公安司法、審計監督、法制工作部門就新三板監管執法和法律適用問題專題研討, 形成共識。

最後, 附上這15家公司的違規情況及股轉公司的處罰措施:

泓升股份(835345)

違規事項:泓升股份實際控制人劉江控制企業貴州東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祺山實業有限公司、唐山和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湖南和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規佔用資金577.62萬元,

占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違規佔用資金577.62萬元, 泓升股份於2017年1月23日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措施:股轉對劉江、時任財務負責人戴陽、時任董事會秘書張鳳香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11月, 藍天股份實際控制人歐陽載雄通過借款形式違規佔用資金300萬元, 占2015年淨資產比例12.27%, 2016年12月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藍天股份及歐陽載雄、時任董事長李安妮、時任財務負責人徐斌、時任董事會秘書曾昭旻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ST潤港(832438)

違規事項:截至2016年12月, ST潤港實際控制人張立新及其控制的企業欽州市順通投資管理優先公司累計佔用了ST潤港資金2463.33萬元,

形成了非經營性關聯方資金佔用。 張立新及其控制的企業順通投資於2017年9月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措施:股轉對ST潤港及張立新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科佳商業取得掛牌同意函後至掛牌日2016年3月1日期間, 向公司控股股東湖南科佳投資支付207.5萬元, 於2016年6月30日全部收回。 公司未召開董事會、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2016年掛牌後, 科佳投資佔用掛牌公司資金, 累計發生額為1520.74萬元, 占2015年淨資產比例32%。

監管措施:股轉對科佳商業及其實控人竇曉昆、時任董秘劉靜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 鑫海股份實際控制人曾淑華控制的公司沅江市洞庭之鑫貿易有限公司佔用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額632.50萬元;2017年1-2月,

洞庭之鑫佔用公司資金累計33萬元。

上述佔用累計665.50萬元, 占公司2016年期末淨資產的11.04%。 截至2017年3月24日, 以上資金佔用己全部歸還。 以上資金佔用發生時沒有經過審議和資訊披露。

監管措施:股轉對鑫海股份及曾淑華、時任董事長劉放軍、時任財務總監丁澤海、時任董秘唐鳳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慧雲股份(834342)

違規事項:2016年3月至11日, 慧雲股份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常熟慧雲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張家口廣美投資合夥企業累計佔用了慧雲股份資金1.53億元, 形成了非經營性關聯方資金佔用。 張家口廣美於2016年3月21日償還完佔用資金, 常熟慧雲於2016年11月30日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措施:股轉對慧雲股份及其實際控制人孟慶雪、孟繁誥,

時任財務總監兼資訊披露負責人戈鋒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康生股份(832165)

違規事項:2016年1月-9月, 康生股份為實際控制人林向東控制的企業康生藥業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計3400萬元, 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51.07%, 2016年11月11日全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康生股份及林向東、財務負責人兼資訊披露負責人沈美霞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 同益股份實際控制人宋鐵銘、黎源控制的公司累計佔用公司資金10050萬元, 占掛牌公司2016年期末淨資產的69.17%, 形成了非經營性關聯方資金佔用。 截至2017年7月3日關聯公司佔用資金全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同益股份及宋鐵銘、黎源及時任財務負責人洪小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5年以來,飛達股份控股股東飛達集團一直佔用公司資金。截至2016年8月31日,飛達集團存在3874萬佔用款未歸還;2016年8月-12月,飛達集團累計新增佔用公司資金4091萬元,資金佔用期末餘額為5579萬元,占2015年淨資產比例27 %,以上資金佔用尚未完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飛達股份及其實際控制人崔俊良、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劉志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4月-12月,鴻益達實際控制人彭遠紅因個人資金周轉需要向公司臨時借款累計發生額為2091萬元,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59%,截至2017年4月28日全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鴻益達及彭遠紅、財務負責人范偉雄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1-11月,實際控制人之一武維清累計佔用掛牌公司資金4次,合計457.41萬元,2017年4月11日全部歸還;2016年1-7月,實際控制人之一武強累計佔用掛牌公司資金3次,合計325萬元,2016年8月26日全部歸還。上述累計佔用金額為782.41萬元,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34.98%。

監管措施:股轉對東福科技及武維清、武強、財務負責人李國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9月至11月,金利達實際控制人張紹華控制的公司江陰市金利達堤坡防護工程有限公司累計佔用公司資金合計39.87萬元;2017年1月至7月,累計佔用公司資金合計499萬元。上述佔用累計538.87萬元,占公司2016年期末淨資產的27.29%。截至2017年7月,佔用資金已全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金利達及張紹華、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鑫幹線實際控制人豐大偉控制的公司北京德信眾邦科技有限公司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額為312萬元,當年全部歸還。2017年1月至4月德信眾邦佔用公司資金309萬元,截至2017年5月9日全部歸還。上述累計資金佔用發生額為621萬元,占公司2016年期末淨資產的34.05%。

監管措施:股轉對鑫幹線及豐大偉、時任財務負責人兼資訊披露負責人劉德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一鑫達(430218)

違規事項:2016年1月至6月,一鑫達原實際控制人龍雲累計佔用了一鑫達資金617.79萬元,形成了非經營性關聯方資金佔用。龍雲於2016年12月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措施:股轉對一鑫達及龍雲、時任財務總監田靜、時任資訊披露負責人李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7-9月,公司實際控制人鄧柏非經營性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累計984萬元,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41.72%。2016年12月23日前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措施:股轉對智合新天及鄧柏、財務總監姜建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5年以來,飛達股份控股股東飛達集團一直佔用公司資金。截至2016年8月31日,飛達集團存在3874萬佔用款未歸還;2016年8月-12月,飛達集團累計新增佔用公司資金4091萬元,資金佔用期末餘額為5579萬元,占2015年淨資產比例27 %,以上資金佔用尚未完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飛達股份及其實際控制人崔俊良、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劉志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4月-12月,鴻益達實際控制人彭遠紅因個人資金周轉需要向公司臨時借款累計發生額為2091萬元,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59%,截至2017年4月28日全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鴻益達及彭遠紅、財務負責人范偉雄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1-11月,實際控制人之一武維清累計佔用掛牌公司資金4次,合計457.41萬元,2017年4月11日全部歸還;2016年1-7月,實際控制人之一武強累計佔用掛牌公司資金3次,合計325萬元,2016年8月26日全部歸還。上述累計佔用金額為782.41萬元,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34.98%。

監管措施:股轉對東福科技及武維清、武強、財務負責人李國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9月至11月,金利達實際控制人張紹華控制的公司江陰市金利達堤坡防護工程有限公司累計佔用公司資金合計39.87萬元;2017年1月至7月,累計佔用公司資金合計499萬元。上述佔用累計538.87萬元,占公司2016年期末淨資產的27.29%。截至2017年7月,佔用資金已全部歸還。

監管措施:股轉對金利達及張紹華、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鑫幹線實際控制人豐大偉控制的公司北京德信眾邦科技有限公司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額為312萬元,當年全部歸還。2017年1月至4月德信眾邦佔用公司資金309萬元,截至2017年5月9日全部歸還。上述累計資金佔用發生額為621萬元,占公司2016年期末淨資產的34.05%。

監管措施:股轉對鑫幹線及豐大偉、時任財務負責人兼資訊披露負責人劉德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一鑫達(430218)

違規事項:2016年1月至6月,一鑫達原實際控制人龍雲累計佔用了一鑫達資金617.79萬元,形成了非經營性關聯方資金佔用。龍雲於2016年12月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措施:股轉對一鑫達及龍雲、時任財務總監田靜、時任資訊披露負責人李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違規事項:2016年7-9月,公司實際控制人鄧柏非經營性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累計984萬元,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41.72%。2016年12月23日前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措施:股轉對智合新天及鄧柏、財務總監姜建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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