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是家喻戶曉的民族英雄, 關於他的婚姻家庭生活, 評書嶽飛傳雖然有所介紹, 但有許多並不符合歷史實際, 憑空添加了許多演義的成分。 上個世紀, 史學家們曾對嶽飛的婚姻家庭進行過研究, 為我們提供了一幅相對真實的畫面。
岳飛系出生於一一〇三年, 也就是宋徽宗崇寧二年, 這一年的二月十五日夜裡, 他在今河南安陽市當時的河北西路相州湯陰縣永和鄉孝悌裡的一間農舍呱呱墜地, 小名五郎, 後來才取名嶽飛, 字鵬舉。
岳飛的父親叫岳和, 母親是姚氏, 姚氏生岳飛時已經三十六、七歲, 按照現在的標準應該算是高齡產婦了。 岳飛大概有四個哥哥, 可惜都夭折了, 可以想見這會給岳和夫婦帶來多大的打擊, 之後, 姚氏連續生了岳飛和岳飛的弟弟岳翻, 才最終使這個長期為喪子之痛和無後之憂所籠罩的家庭走出了不幸的陰影。 岳飛可能至少有一個姐姐,
嶽飛第一次結婚是在十六歲, 按照當時法律的規定才剛剛達到結婚年齡。 妻子是一位劉姓女子, 嶽飛家境貧困, 估計劉氏也應是一般的農家女。 結婚的第二年, 這對小夫妻有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岳雲, 又過了七年, 他們又有了第二個孩子岳雷。 岳飛和劉氏的婚姻大概持續了八年多, 後來由於嶽飛長期在外當兵服役, 家裡又困窘, 再趕上湯陰縣後來被金兵佔領, 劉氏最終撇下兩個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 堂堂民族英雄, 在其落魄之時竟也如此悲慘, 亦可憐哉!
嶽飛第二次結婚是在二十六或二十七歲, 新婦是一位比他大二、三歲的老姑娘, 名叫李娃。 李娃是一位典型的賢妻良母, 她上孝順婆母姚氏, 下慈愛劉氏所生岳雲、岳雷, 為嶽飛在前線作戰減少了後顧之憂。 此外, 她還先後為嶽飛生育了岳霖、岳震、嶽靄(後改名嶽霆)等孩子, 使這個原本人丁不甚興旺的家族變得興旺起來。 岳飛後來在抗金戰爭中能夠屢建功勳,
嶽飛雖然有過兩次婚姻經歷, 但觀其一生, 應該說在婚姻生活方面還是相當嚴肅的。 在他那個時代, 對那些有權有勢的人來說, 妻妾成群, 縱情宴樂, 實屬正常,
嶽飛一共活了三十九歲, 一一四一年也就是宋高宗紹興十一年的十二月, 嶽飛被宋朝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賜死。 臨終之時, 嶽飛的身上還帶著一塊玉佩, 正如史學家王曾瑜先生所說, 這塊玉佩也許是李娃給他的紀念品吧,上面貫注著妻子對丈夫的一往情深和丈夫對妻子至死不渝的愛。
這塊玉佩也許是李娃給他的紀念品吧,上面貫注著妻子對丈夫的一往情深和丈夫對妻子至死不渝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