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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吃了三個月泡面,給我買了個包,我毅然決定分手

我前男友是我大學同學, 我們兩個的家庭都很一般, 想到畢業之前還有兩年學費, 再說畢業之後我們又要找工作、結婚都需要花錢, 所以大三的時候都去打工了。

但是, 前男友是一個沒有上進心的人。 去任何一個崗位都幹不了兩個月就會辭職。 有時候說是制服不好看, 有時候說經理沒有素質, 有時候說工作環境不行, 不利於健康。 這樣的打工能賺錢嗎?不過看在他對我很好的份上, 一直靠著我掙的錢, 我們順利畢業。

畢業後, 我們雙雙找到了工作。 但是對於工作和生活的態度千差萬別。 我努力想工作的事, 怎麼樣為公司創造利潤, 怎麼讓自己在公司立足, 怎麼讓領導賞識。 可是他呢?每天的關注點都是, 如何如何省錢!

比如我們一起去必勝客吃飯, 他為了省錢就用過期的學生證, 結果被發現了, 還跟服務員吵架;我們一起去吃西餐, 人家牛排促銷, 每一桌可以點一份打折的牛排, 但只允許一份。 他這方面總是聰明的, 讓我跟他分開坐, 一人坐一桌, 這樣就可以點兩份促銷的牛排了……

前不久, 前男友送我一個價值不菲的包。 認識那麼多年了, 他花費都在兩位數以內, 這次怎麼這麼大方。 後來他說了一句話, 我立馬選擇了分手:他說他吃了三個月的速食麵, 才省錢給我買了這個包。

我們認識了8年了, 從21歲開始談戀愛一直到29歲了。 如果在20出頭那幾年, 他說這句話我會感動的哭。 但是現在, 都接近三十歲了, 連一個2000塊的包都買不起, 我對他絕望了。

畢業這5年, 我先後升職了3次, 現在負責一個部門。 前男友先後換了N個工作, 到現在一個月工資還是2700元錢!更讓人恨其不爭的是, 他還很得意, 覺得自己用一個月的工資, 靠著會省錢, 會過日子, 給我買一個高檔次的包包, 他認為我會很感動。

我只好說聲對不起了。 談戀愛這麼多年, 我每天都在努力進步, 他卻十年如一日的窮。 我忍不下去了, 大家說我做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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