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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新民村位於合肥市包河區大圩鎮東南, 東臨南淝河,南瀕濱湖濕地公園, 合福高鐵穿村而過。 全村面積4.4平方公里, 482戶, 戶籍人口1622人, 現有黨員58名, 下轄12個村民組, 耕地面積3100畝。 村集體年收入10萬多元, 村民年人均收入2.5萬元, 集體總資產267.4萬元。 新民村是“大圩葡萄”發源地, 通過多年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現已發展種植葡萄2200多畝, 先後榮獲國家農業部和安徽省“一村一品”示範村。

為了深入貫徹市、區 鎮有關深化農村改革和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部署, 經鎮政府批准, 新民村自2016年5月啟動改革以來, 歷經8個月全面完成改革工作, 2016年12月30日在包河區市場監管局註冊成立了“合肥市包河區大圩新民股份經濟合作社”。 該村先進做法如下:

清產核資, 量化資產

在大圩鎮改革工作組的安排下, 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對新民村集體資產進行了全面清產核資,

分類清理了村集體資源性資產、公益性資產、固定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銀行存款。 把村集體185.82萬元經營性資產進行了量化, 作為新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資本金。

人口調查, 摸底登記

新民村改革工作小組按照改革工作方案要求, 組織村民組長參加對12個村民組以戶為單位編制人口調查摸底表,

經核對無誤後戶主簽字確認。

制定方案, 成員界定

改革工作小組按照“資產量化、股權固化、分配細化、容易操作”原則制定了股份制改革實施方案。 設單一人口股。 按照“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寬接受、廣覆蓋”的原則進行了清人分類, 確定了股權享受人員界定。 實施方案在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 上報鎮政府批復核准後, 對人口摸底表以戶為單位逐人界定、公示等工作步驟, 確定是否享受股權。 編制股東清冊, 張榜公示接受監督。

配置股權, 制定章程

根據清產核資經營性資產總額, 按照股權享受人員進行股權配置, 設單一全額享受人口股, 對新民村享受股權人員, 按每人10股股金1010元進行確權, 實行生不添死不減, 發放股權證。 擬定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草案和合作社董事會、監事會初步候選人上報鎮政府批復。

籌備成立, 註冊登記

按照股份制改革排程, 在鎮政府對新民村章程草案和董事會監事會候選人批復後, 於2016年10月28日召開了新民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大會。

由村民代表過渡成股東代表, 依法選舉產生了合作社組織機構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通過新民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

“三變”改革成效

新民村作為“三變”改革試點村, 在股份制改革過程中, 首先宣傳到位, 所做的每一個決定都召開全體村民代表和股東代表大會, 現場表決,真正發揮了民主決策作用。

通過實施“三變”改革,村幹部在改革中邊學邊做,村黨組織凝聚力得到加強,幹群關係進一步和諧。

在“三變”改革中,對新民村所有資源、資金、資產進行了一次清查核實,確定了所有權歸屬,登記造冊,並對經營性資產和公益性資產進行了分離。確保了股改的資產能在新的集體經濟中產生效益。

集體經濟股改後,明晰了村民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產權份額,由“全體村民共有”變成“按人股份共有”,股改維護了村民權益,股改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按股份紅提供了依據,保障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收益。

該村黨總支書記李國富作風樸實、低調做人,他謙虛地說:“目前新民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工作還處於初期,今後工作還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以確保“三變”改革取得成效。 現場表決,真正發揮了民主決策作用。

通過實施“三變”改革,村幹部在改革中邊學邊做,村黨組織凝聚力得到加強,幹群關係進一步和諧。

在“三變”改革中,對新民村所有資源、資金、資產進行了一次清查核實,確定了所有權歸屬,登記造冊,並對經營性資產和公益性資產進行了分離。確保了股改的資產能在新的集體經濟中產生效益。

集體經濟股改後,明晰了村民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產權份額,由“全體村民共有”變成“按人股份共有”,股改維護了村民權益,股改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按股份紅提供了依據,保障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收益。

該村黨總支書記李國富作風樸實、低調做人,他謙虛地說:“目前新民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工作還處於初期,今後工作還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以確保“三變”改革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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