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文字
秦國統一中國後, 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鞏固其統治, 其中包括著名的“書同文”, 即將戰國時期各國使用的不同的書寫體統一為後世所稱的小篆, 相傳該字體為秦國丞相李斯發明。
秦始皇以原來秦國的制度為標準, 整齊劃一全國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 企圖盡可能消除由於長期分裂割據造成的地區差異, 以利統一。 戰國時期, 各國文字的基本結構雖然相同, 但字體繁簡和偏旁位置卻有差異。 李斯受命統一文字, 他以秦國的文字為基礎, 參照六國文字, 制定小篆, 並寫成範本, 在全國推行。
五德學說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一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機構和制度, 而且還採用了戰國時期陰陽家的終始五德說, 以辯護秦朝的法統。 終始五德說認為, 各個相襲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順序進行統治, 周而復始。 秦得水德, 水德尚黑, 所以秦的禮服旌旗等都用黑色;與水德相應的數是六, 所以符傳長度、法冠高度各為六寸, 車軌寬六尺;水德主刑殺, 所以政治統治力求嚴酷, 不講究“仁恩”和“義”;與水德相應, 曆法以亥月即十月為歲首, 等等。
封禪大典
秦始皇還確定了一套與皇帝地位相適應的複雜的祭典以及封禪大典,
皇權的加強和神化, 郡縣制的全面推行, 體現專制皇權的官僚機構和各種制度的建立, 法律的完備和統一, 皇帝對軍隊控制的加強等等,
秦始皇對分裂割據的思想和政治傾向, 也進行了鬥爭。 當時的一些儒生、游士, 希望復辟貴族割據局面, 他們“入則心非, 出則巷議”, 引證《詩》、《書》、百家語, 以古非今。
秦始皇三十四年(西元前213年), 太子師博士齊人淳於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復周朝的分封制, “無輔拂, 何以相救哉?”丞相李斯反對, 並提出措施:“史官非《秦記》皆燒之。 非博士官所職, 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
次年, 方士盧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 懼怕處罰而出逃, 秦始皇派禦史偵察咸陽的方士, 為秦始皇求仙藥的方士有誹謗之言, 又有方士、儒生非議朝政。 秦始皇大怒, 下令搜捕咸陽城內的方士儒生, 後來的審問過程中, 方士儒生互相告發, 共有460餘人受到株連, 秦始皇下令將此460餘人全部坑殺。 此即“坑儒”。
“焚書坑儒”是秦朝為了國家政權安定統一的所執行的政策,
在早期封建社會的歷史條件下, 在統一與分裂激烈鬥爭的年代, 秦始皇用焚書坑儒手段來打擊貴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 焚書坑儒摧殘文化, 是極其野蠻殘暴的事, 對於古文獻的保存和學術的傳授, 造成了極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