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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又升 每人每月增至220元

佛山日報訊記者梁建榮通訊員鄒花妍報導:我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又升了!昨日, 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 今年1月1日起, 佛山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已從原有的每人每月180元升至220元, 即每人每月增加40元。

繼2017年9月增加10元/月的升幅後, 不到半年, 佛山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又升啦!這次升了40元, 為每人每月220元, 超過30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受惠。 調整後的新標準從2月開始發放, 1月調整提高的部分, 於2月底前發放完畢。

據瞭解, 這也是自2013年1月1日起, 我市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併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後,

連續第6年調整居保基礎養老金。

哪些人群能參加城鄉居保?根據《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規定,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 具有廣東省戶籍, 不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 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設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個檔次。 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 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繳費。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 參保人只能選擇一種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

文 | 記者梁建榮 通訊員鄒花妍

實習編輯 | 劉心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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