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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家有電動車的速看!新規來了,你家電動車達標嗎?

各位電單俠請注意!

各位電單俠請注意!

小編帶來了一些消息, 很重要!

一定要看~

1月16日, 工信部公佈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報批稿, 2018年2月14日前面向社會公示。

為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性,

標準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

增加了防篡改車速、防火阻燃、

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

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品質、

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

最高車速由20公里/小時調整為25公里/小時,

整車品質(含電池)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

電機功率由240瓦調整為400瓦。

新標準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

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有供騎行的腳踏板。

如果你家裡也有電動自行車,

請趕快檢查它是否達標吧!

那麼,

如何判斷自家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標準呢?

戳下圖, 馬上知道!

↓↓↓

這則新標大家一定要細看,

不要不以為意,

否則吃虧的就可能是你了!

因為如果電動自行車不達標,

你很可能會被拘留!

(咋回事呢?)

電動車停放充電下發新規, 違規受罰、入刑!

2018年元旦前, 公安部在官網下發了《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

1.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2.公民應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 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 防止發生火災。

3.通告所稱的電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

4.對違反通告的行為, 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

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引起火災, 造成嚴重後果,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圖為公安部官網下發《通告》截圖)

通告中, 除了明確處罰、刑責外, 還就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對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責任等做出了相關規定,

通告要求上述企業、單位和委員會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 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 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通告指出,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 應撥打報警電話或通過有效途徑, 向公安機關舉報。

如果電動自行車不達標的話,

現在更換還來的及嗎?

來得及!

新標實施設過渡期,不會一刀切!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研究院副院長陳大紀表示:新標從發佈到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

電動車給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

它的停放及充電也需要特別關注

這關係到我們每個人的安全

不容忽視

如果電動自行車不達標的話,

現在更換還來的及嗎?

來得及!

新標實施設過渡期,不會一刀切!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研究院副院長陳大紀表示:新標從發佈到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

電動車給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

它的停放及充電也需要特別關注

這關係到我們每個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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