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在發展, 時代在進步, 現在大多數年輕人, 除了上課學習、上班, 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待在家裡, 餓的時候叫外賣、需要買東西的時候網購,
網購已然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不少消費者都有購物後, 買了一堆不合適的東西卻不能退, 常常後悔地“想剁手”。 而七日內無理由退貨條款為消費者提供了可以吃“後悔藥”的便利條件, 這大大降低網購族的購物風險, 深受消費者“點贊”。 但與此同時, 一些買家鑽了這個無理由退貨的空子, 對賣家進行詐騙, 增加了賣家的風險。 所以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要保護賣家的切身利益。
對於網路賣家來說, 首先要遵守誠信原則, 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 為消費者服務。 而有些電商忽略了這些, 他們過分吹噓自己的商品, 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 使得退貨和得到差評的現象屢屢發生。 對於消費者要來說, 網購給大家帶來便利的同時, 有很多人衝動消費, 買回來後不喜歡又要求退貨, 這樣不但麻煩了自己也影響了電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