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鄭板橋妙斷偷☆禁☆情案(幽默故事)

古代地方官斷案的判詞, 大多墨守成規、刻板冗瑣, 但也有詼諧幽默的。 相傳清代, 在山東濰縣當縣令的鄭板橋, 判詞就與眾不同。 他在斷三起偷情案時, 判詞妙趣橫生, 無不使人拍手稱妙。

石佛寺的和尚與天月庵的尼姑是同村人, 青梅竹馬私定了終身。 但女方父母卻把女兒許配給鄰村一個老財主做妾, 女兒誓死不從, 離家到庵中削髮為尼, 男子也憤而出家。 後來在濰縣風箏會上, 他二人又見面了, 於是在入夜時幽會談情。 不料被一鄉紳抓住, 認為他倆傷風敗俗, 扭送到縣衙問罪。 鄭板橋瞭解原委後,

大筆一揮, 判他倆還俗完婚。 八句判詞讓人讀後回味無窮:

一半葫蘆一半瓢, 合在一起好成桃。

從今入定風波寂, 此後敲門月影搖。

鳥性悅時空即色, 蓮花落後靜偏嬌。

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

一書生翻牆到少女房間偷情, 被發現後押到縣衙。 鄭縣令問過案情後, 出題《逾牆摟處子詩》, 對書生進行面試。 書生秉筆即書:“花柳平生債, 風流一段愁。 逾牆乘興下, 處子有心摟。 謝砌應潛越, 韓香許暗偷。 有情生愛欲, 無語強嬌羞。 不負秦樓約, 安知漳漢獄囚。 玉顏麗如此, 何用讀書求。 ”鄭縣令看後大加讚賞, 不但不問罪, 反填一首《減字木蘭花》詞, 判二人結婚。 詞曰:

多情多愛, 還了生平花柳債。 好個檀郎, 室女為妻也不妨。 捷才高作, 聊贈青蚨三百索。

燭影搖紅, 記取媒人是鄭公。

又一次, 姓張的書生與姓金的女子私通, 被金家捉姦成雙, 將張押送大堂, 金小姐也跑來縣衙。 鄭縣令看二人外貌都慈眉善眼, 舉止文雅, 不像放蕩奸邪之流, 便又想成人之美, 問道:“你倆會作詩嗎?”他倆點頭作答。 鄭縣令便指著堂前簷下蜘蛛網懸著的一隻蝴蝶, 對張生說:“如能以此為詩, 本縣便免你之罪。 ”書生定神略一想, 高聲吟道:

只因愛采太癲狂, 遊遍花叢覓異香。

不幸誤投羅網裡, 脫身還藉探花郎。

鄭板橋雖不是探花, 卻也是著名詩人。 聽後認為書生才思敏捷, 而且詩中有悔過之意。 便又指著門上掛的竹簾子對金小姐說:“你能以它為題賦首詩嗎?”金小姐略加思索, 說了聲“小女獻醜了”,

隨口吟道:

綠筠劈成條條直, 紅線相連眼眼齊。

只為如花成片斷, 遂令失節門前低。

鄭板橋聽了連聲誇讚:“高才, 高才!”隨即揮筆寫判詞:

佳人才子兩相宜, 致福端由禍所基。

判作夫妻百年好, 不勞鑽穴隙相窺。

小姐書生磕頭拜謝。 金家見生米已做成熟飯, 只好作罷。 他二人很快完婚, 這事被後人傳為美談。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