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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電單車合規入京 ofo摩拜迎來新對手

編 | 曉寒

4月12日消息。 今日, 之前被北京交警部門叫停的共用電單車服務再次出現, 共用電單車公司7號電單車在北京回龍觀與上地一帶投放了一批新的電單車開始運營。

首先, 7號電單車以時長而非里程收費。 使用距離不超過5公里, 收費2元。 大於5公里, 則每超出1公里多收1元, 不足1公里不收費。 與此同時, 7號電單車也對用車時間進行了限制, 1小時內不收費, 超時後則每小時10元——用實際情況來說就是在1小時內騎行5.99公里6元錢。

其次, 7號電單車通過電子圍欄技術引導使用者到制定停車點進行停放。 如果用戶在停車點以外停車會加收非定點停車費用——實際停車位置與指定停車點的位置小於1公里, 收費10元。 超過1公里則收費100元。 七號電單車在南京的運營資料顯示, 用戶違停的比例小於1%。

據瞭解, 7號電單車目前在北京昌平、海澱和石景山區已經設置了1500個指定停車點,

平均每200米就有一個, 而人口密集區域則能夠達到每50米就有一個停車點。

據其他媒體報導, 早在2017年初, 像是小蜜電單車、電斑馬等共用電單車品牌已經開始嘗試在北京市場投放電單車用於共用, 但都在投放當天即被交管部門叫停。 而原因多在於這些品牌的電單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761一1999, 即《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 存在超速超重的隱患。

7號電單車CMO崔曉琪向媒體介紹, 7號電單車的產品品質為28kg(國家要求不大於40kg)、具備腳踏板、功率小於240w、最高車速低於20km/h, 完全符合國家要求。

7號電單車是國內較早從事電單車共用運營的公司, 最開始在深圳運營, 但隨後被深圳交管部門叫停。 在對車輛進行改進,

以及與交管部門進行溝通後, 7號電單車隨後又殺回了深圳市場, 並且在南京與北京也實現了合規落地。

顯而易見, 對於代步需求來說, 電單車是一個更好的選擇, 因為更快更省力。 但是電單車由於需要充電, 在頻繁使用後電力下降的問題也會嚴重考驗團隊的運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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