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好不容易刷了那麼多消費積分,
店家招呼都沒打一個,
就悄無聲息地把我的積分清零了,
太氣憤了!”。
![](/images/lazyload.gif)
是不是有很多人碰到過
像程女士這樣的困擾
最近, 工商給出了這樣的回應
↓↓↓
商家
過了兌換期 積分“清零”拒換禮品
工商
未提前告知 損害“收益權”不算數
事
情
始
末
1月15日, 雲夢縣工商局城北工商所接到程女士投訴, 稱其在城區某嬰幼兒活動中心的消費積分被清零了, 去找商家理論時, 商家卻稱已過兌換期, 不予兌換。
原來, 程女士于一年前辦理了該店會員卡, 店家聲稱累積積分可以兌換相應禮品。 一年來, 程女士時常到該店消費, 累計獲得 2000多積分。 2018年1月15日, 程女士想用積分兌換獎品時卻被店員告知, 店鋪已發短信通知, 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兌換獎品, 現在已過兌換期不予兌換。
![](/images/lazyload.gif)
雙方各執一詞起爭執
程女士說自己並未收到短信通知, 商家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 擅自將自己的積分清零, 屬於欺詐行為。 而商家則堅稱當時已群發給每位會員短信通知, 程女士未能在有效期前兌換獎品, 現在不予兌換是合情合理的 。 雙方爭執不下 , 程女士遂向12315投訴。
接到投訴後, 工商工作人員經調查後認為:商家為消費者辦理消費積分卡,
經工商調解, 商家最終為程女士兌換了與積分相應的禮品。
工商部門也提醒廣大消費者, 在辦理消費積分卡的時候, 要注意弄清消費積分兌換規則, 及時留意手機上收到的兌換資訊。 在發生消費糾紛的情況下, 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
![](/images/lazyload.gif)
正值年底
趕緊看看您的會員卡積分清零了嗎?
出品:孝感晚報新媒體
見習編輯:陳夢瑤
審核:伍洪濤
郵箱:xgwbxmt@163.com
電話:0712-2883607
———— END————
![](/images/lazyload.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