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2歲才生的兒子, 之前有個女兒, 因為那時候政策不容許, 所以到42歲那年才偷偷摸摸生了個, 還好是兒子, 老婆和我, 還有我媽都很開心, 有種老來得子的喜悅。 那一年, 女兒已經18歲了, 唯有她, 表現的很淡, 她說對於這個弟弟, 她是沒感情的, 因為她就要出去打工了, 以後也沒多少時間在一起。
確實, 女兒出去打工後, 就很少看見弟弟, 從剛開始的一年回來兩次到一年一次, 嫁人後更是兩三年才一次, 因為有一半過年時間要去婆家, 平時在廣州。
現在, 我已經60歲了, 兒子才十八歲, 女兒的孩子都有十歲了。 為了培養這個兒子, 我幾乎用光了我所有的積蓄, 我讓他一定要讀書, 不要像他姐那樣, 不讀書去打工。 可每次說到這個問題, 女兒總會說, 哪裡是我要打工明明是你們沒錢付學費。
確實, 那時候為了生兒子, 把所有錢都放在罰款裡了。 可現在情況是, 兒子也不想讀書了,
怎麼說呢, 前幾天我走路摔了下, 除了老婆照顧我之外就沒人了。 想到了我的一兒一女, 現在什麼都指望不上, 像別人都是兒孫滿堂, 我們則是一個千山萬水, 另一個都不想理我。
我現在的這個狀況, 要是被村裡人知道了, 肯定會成為全村人的大笑話的, 唉, 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