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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種乙肝女性,不宜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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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止查醫院這麼簡單!

很多已婚女性苦惱地詢問:自己有慢性乙肝多年, 能不能生孩子?有多大幾率把病毒傳染給孩子?如何避免?事實上首當其衝應考慮的不是母嬰傳播而是母體能否承受懷孕。 這是由於女性在妊娠時, 需要為胎兒提供大量的營養, 所以容易增加孕期肝臟的負擔, 同時妊娠時機體免疫功能及內分泌的變化, 常使原有的肝病加重, 肝功能減退, 也非常容易增加孕婦分娩時的產科併發症, 如大出血等。 為此, 乙肝女性在選擇懷孕時要謹慎, 切不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盲目受孕。

但是以上風險並不意味乙肝女性必須放棄懷孕, 如果在肝病專科醫生和婦科醫生的共同指導下, 患者及家屬能正確選擇懷孕時機、分娩方式、孕後哺乳方法等, 是既能保證母嬰平安、又能最大限度阻斷乙肝病毒向下一代傳播的。

一般來說, 以下6種情況中有任何一種的女性都暫不宜懷孕:

1.現症的急性乙肝, 伴有明顯的肝功能異常;

2.乙肝病毒感染時間較長且肝臟損害嚴重, 病理檢查證實為肝硬化, 伴有明顯的血小板減少, 脾臟功能亢進, 凝血功能障礙的;

3.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異常較為明顯,

且肝功能波動較大, 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症;

4.慢性乙肝患者伴有嚴重的腎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5.曾有過懷孕史, 但因肝臟不能承受而終止妊娠者;

6.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婦產科疾患、有重複剖宮產史者。

對於正處於活動性肝炎的女性,

如果考慮生育, 應經治療後待病情穩定、肝功能恢復正常6個月以上再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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