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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寧通報4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日前, 綏寧縣紀委對4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1.麻塘苗族瑤族鄉抱龍村村支兩委套取資金用於抵扣其他開支問題。 2017年1月, 抱龍村村支兩委編造假工程項目, 套取資金27837元用於抵扣其他開支。 張吉林作為該村支部書記, 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2017年11月, 張吉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原聯民苗族瑤族鄉江抱村村主任蘭序平截留扶貧項目資金問題。 2016年1月, 蘭序平濫用職權, 違規從縣扶貧辦下撥給“綏寧縣大松山青錢柳種植專業合作社”的項目資金中抽出3萬元, 用於村裡公務開支。 2017年1月, 蘭序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東山侗族鄉大坪村原支部書記吳旭清違規開支問題。 2012年, 東山侗族鄉大坪村原支部書記吳旭清,以村裡爭取專案資金的名義違規報銷開支2000元。 2017年11月, 吳旭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黃土礦鎮源頭村原村主任劉炳文(非黨)貪污侵佔集體資金問題。 2016年11月, 劉炳文利用職務之便, 與他人以該村拱橋至學校村道擴建改造專案的名義套取工程款, 侵佔村集體資金10000元。 2017年8月, 劉炳文被該鎮黨委政府責令辭職。 (綏寧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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