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綏寧縣紀委對4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1.麻塘苗族瑤族鄉抱龍村村支兩委套取資金用於抵扣其他開支問題。 2017年1月, 抱龍村村支兩委編造假工程項目, 套取資金27837元用於抵扣其他開支。 張吉林作為該村支部書記, 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2017年11月, 張吉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原聯民苗族瑤族鄉江抱村村主任蘭序平截留扶貧項目資金問題。 2016年1月, 蘭序平濫用職權, 違規從縣扶貧辦下撥給“綏寧縣大松山青錢柳種植專業合作社”的項目資金中抽出3萬元, 用於村裡公務開支。 2017年1月, 蘭序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東山侗族鄉大坪村原支部書記吳旭清違規開支問題。 2012年, 東山侗族鄉大坪村原支部書記吳旭清,以村裡爭取專案資金的名義違規報銷開支2000元。 2017年11月, 吳旭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黃土礦鎮源頭村原村主任劉炳文(非黨)貪污侵佔集體資金問題。 2016年11月, 劉炳文利用職務之便, 與他人以該村拱橋至學校村道擴建改造專案的名義套取工程款, 侵佔村集體資金10000元。 2017年8月, 劉炳文被該鎮黨委政府責令辭職。 (綏寧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