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時期中國開始出現宰相一職, 其中以齊國的管仲最為出名。 宰相的宰是指主宰的意思, 春秋戰國時期的宰相權利僅次於君主, 總管國家的行政服務。
丞相宰相其實是一個概念, 如果嚴格意義說宰相的權利應該比丞相大一些。
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他不但把最高統治者的名稱由天子改為皇帝, 也把宰相改成了丞相, 這是中國封建歷史上第一次從法律的角度明確了丞相的官名。
漢朝的時候基本沿用了秦朝的丞相制度, 不過為了防止丞相權利過大, 有時候會設置左右丞相相互牽制。 到了唐太宗時期丞相的權利進一步被削弱, 丞相一職滿地都是,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幾乎各個地方的首腦都是丞相。
其實中國古代歷史上的丞相和宰相基本沒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