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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利重義的徽商吳鵬翔

古往今來, 在世人眼裡, 商人總是唯利是圖的, 他們的眼裡只有經濟利益, 其他都可以退其次。 “商人重利輕別離”, 白居易這句傳唱千古的詩句似乎印證了商人逐利的本質。 然而, 徽商卻是個例外。 儘管在商言商, 但賈而好儒的徽商大都能按照儒家的道德規範經商, 主張以仁為本、重義輕利、以義獲利、至誠至信, 在贏得財富的同時, 也書寫了興盛中國商界數百年的傳奇。

吳鵬翔是清朝乾隆年間的糧食商人, 今休寧縣溪口鎮冰潭人。 這位從新安江源頭走出的徽商, 長期在武漢三鎮之一的漢陽做生意。 有一年, 吳鵬翔做胡椒生意, 與人簽約後買進了800斛胡椒。 斛是古代容量單位, 一斛本為十鬥, 有清一代改為五鬥。 這800斛差不多相當於今天的8000公斤。 收到貨物後, 吳鵬翔手下有人辨別出這批胡椒有毒。 後來, 消息不知怎麼傳入了賣主耳中, 惟恐事情敗露的他於是便來央求吳鵬翔退貨,

並主動提出中止雙方合同。 按照一般商人的處理辦法, 退貨自不必說, 再借機要點什麼損失費、補償費也屬正常。 然而, 吳鵬翔竟出人意外地拒絕了, 不僅沒有退還貨物、收回貨款, 反而不惜成本, 將這批有毒胡椒付之一炬。 眾人不解, 問他緣故, 他的回答是:如若賣主回購胡椒, 勢必再次轉售, 從而坑害更多的人。 而自己斷然將問題胡椒全部銷毀, 便可避免一起可能導致大範圍中毒事件的發生。

重視商品品質、自覺抵制和拒售假冒偽劣商品, 雖然為此承受巨額虧損亦在所不惜。 吳鵬翔之舉, 體現了徽商遵循儒家“明允篤城”“取予有義”精神的寶貴品質。

古人雲:“生財有大道, 以義為利。 ”作為商人, 言利是初衷,

本無可厚非, 但絕不可唯利是圖, 見利思義。 清乾隆四十八至四十九年間, 湖北大旱, 一時“米價踴貴”。 從事糧食貿易的吳鵬翔剛好“運川米數萬石至”。 面對嗷嗷待哺的饑民, 他並沒有見利忘義, 乘機漲價大發“國難財”而是“減值平糶, 民賴以安”。 靠著吳鵬翔低價拋售的四川大米, 當地百姓渡過了難關, 吳鵬翔本人也贏得了百姓的口碑, 甚至於官方的褒獎, “上至大吏下至郡縣鹹與嘉獎”。

吳鵬翔, 一個眾多徽商中的普通商人, 儘管他沒有像“紅頂商人”胡雪岩那樣“商而優則仕”成為紅極一時的人物, 但因信守著“以義為利、非義之財不取、以義為先”的義利觀, 也成就了自己的一番事業。

“為人慷慨、見義必為……年八十一卒。 ”這是清道光版《休寧縣誌》對吳鵬翔的評價,

而今日的我們翻閱與徽商有關的故事時也不難發現, 吳鵬翔的義舉仍歷歷在冊, 為世人所傳誦。

(本文由走進徽州文化教育微信公眾號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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