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已經有十年的時間了, 今年孩子都五六歲了, 剛結婚的那幾年還好, 老公的工作不忙, 我們一家人經常在一起,
前幾天家裡面收到一份快遞, 是一份文件, 文件的名字是寄給我的, 可我根本就不記得, 有誰可以給我寄這種東西, 是公公收的, 所以也沒有問快遞員具體的情況, 一拿到家裡面兒子就趕緊去把快遞給拆開了。 看到快遞裡面的內容, 我跟公公當時就懵了, 居然是一份離婚協議書, 而且離婚協議書上面已經簽好了老公的名字。
我趕緊給在美國的老公打了電話, 問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我老公說他這一年在美國交了一個新的女朋友, 他覺得那個女人才是他的真愛, 還說離婚之後孩子歸我, 不過他每個月會給我們寄一筆不小的生活扶養費, 我公公聽我老公說完這話當時就氣的手發抖了。 因為在老人家心目中, 早就把我當成他們的一家人了, 他們當然是希望我跟老公可以安安穩穩的過完後半輩子。 而且我自己也沒有想到, 就在我沉溺於眼前的這種貌似幸福的日子的時候, 我老公在外面早就把我從他的心裡踢出去了。 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