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月2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 通報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這八項措施涉及就近辦證、自助辦證、免費照相、外籍華人辦證、邊檢自助通關等多個方面, 將於2月1日起施行。
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和天津邊檢總站獲悉, 此次公安部推出的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大部分已在本市率先實施, 只有兩個新的變化。
符合條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可在該戶籍居民所在本市就近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赴港澳臺個人旅遊、定居、商務等活動的按專門規定辦理)。
上述申請人就近申請證件時, 除提交常規申請材料外, 還需交驗本市戶籍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係證明材料,
2013年7月1日以來, 公安部在部分城市實施本地戶籍居民的外省籍配偶和未滿16周歲子女可就近申請部分因私出入境證件的便利措施。 該措施實行以來, 解決了部分有本市戶籍直系親屬的申請人在本市辦證的實際需求。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交通、住宿等條件的大幅改善, 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籍直系親屬特別是父母和成年子女, 在本市生活或經常性往來較為普遍, 跨省就近辦證需求也越來越突出。 為進一步便利流動人口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 公安部決定取消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籍子女的年齡限制,
2月1日以後, 使用邊防檢查自助查驗通道出入境的中外旅客, 可以在自助查驗通道後方的自助印表機上免費列印最近一次自該口岸出境或入境的記錄憑證。 該出入境記錄憑證與邊檢機關加蓋在出入境證件上的中國邊檢驗訖章具有同等效力。
天津邊檢總站介紹, 目前, 旅客使用自助查驗通道出入境時, 其出入境證件上不再加蓋中國邊檢驗訖章, 不標顯出入境記錄。 然而, 有辦理退稅、報銷及向使領館核銷簽證等事務需求的自助通關旅客, 則需向邊檢機關申請補蓋驗訖章或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邊檢機關查詢列印本人出入境記錄作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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