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護險政策12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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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況
1.什麼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答:
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試點, 是指以社會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 對經評估達到一定護理需求等級的長期失能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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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哪些人可以申請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答: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 可以申請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1)年滿60周歲及以上;
(2)參加本市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
(3)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人員, 還需已按照規定、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
(4)經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 失能程度達到評估等級二至六級且在評估有效期內的參保人員。
注:外地退休人員及居住在外地的人員暫時不可申請享受長護險。
3.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如何收費?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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