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上司提出需要客戶財產資訊,
便利用同事帳號查詢銀行客戶資訊予以出售。
近日,
經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被告人楊正東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
並處罰金5000元。
楊正東在銀行任職, 2017年初, 原部門領導李某聯繫上他, 稱其所在的小額貸款公司因放貸業務需要查詢客戶的資產情況, 希望楊正東幫個忙。 感念師徒之情, 楊正東便同意了。 由於自己沒許可權, 楊正東便偷偷利用同事的工號進行查詢, 通過微信發給李某。
查詢幾次後, 李某用微信紅包表示感謝,
(黃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