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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非法加工、銷售有毒有害熟食製品的潘某某被北安市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並處罰金1萬元, 禁止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熟食食品的生產和銷售。 這起案件的宣判不僅是北安市檢察院立案監督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 而且是為期兩年的“兩個專項”監督取得的新突破。
近年來, 北安市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以群眾關切的食品安全為監督工作重點, 認真落實上級院“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部署, 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 積極推進完善“兩法銜接”機制,通過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派駐檢察聯絡室,
在“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中, 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共立案監督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安全案件3件, 要求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刑事案件2件, 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件1人, 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件1 人。
撰稿:周大志
編輯:崔可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