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汽車>正文

2018電動車新規:不符合這四種規範的電動車上路,會被強制報廢!

隨著汽車普及, 基本上家家戶戶都有車, 而車輛作為人們出行的交通工具, 給大家帶來便利的同時, 葉城縣了很多社會問題, 相信大家最深有體會的就是堵車了吧, 尤其是在上下班的時候, 更是擁堵, 也正因為這樣, 有的人們就選擇了另外一種更加方便的出行工具, 那就是電動車。

據不完全統計, 我國目前擁有電動車的數量差不多有2億多輛, 每一年的電動車的增產量為3000多萬輛, 隨著電動車的陸續增多, 電動車的事故發生率也比較頻繁了。 針對這種情況, 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來進行管控!

要有腳踏板, 具有電動驅使, 電動助力的供銷, 電壓小於48v。

整車的品質不超過55公斤, 車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每小時, 功率也不得超過400W。

上路行駛的電動車必須加裝號牌, 號牌裝置有兩個孔, 中間間距必須為80mm。

電動車的高度低於1.1米, 車體寬度低於45mm。

而對於現在市場上存在的不達標的電動車, 相關部門將採取對應的措施來進行淘汰更換。 比如說以舊換新、自然報廢、折價回購或給予一定的報廢補助等等方式來淘汰市場上不達標的電動車。

畢竟我國現在是用電動車群體實在是太龐大了, 短短幾年時間想完全消化市場上這些不合格的電動車, 難度也是相當大的, 但是為了能夠有一個更加規範的電動車使用觀景, 防止電動車因為品質問題發生事故, 小編還是希望這個規定能夠早日實施!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