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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請注意啦!養老金推遲到每月下旬發放

記者從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瞭解到, 從今年1月起, 省社保局省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正式上線省集中式“五險合一”社會保險資訊系統。 省直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推遲到每月下旬發放。

推遲原因及申辦條件

按照省直參保單位退休人員資格認定的辦理要求, 退休人員資格認定要在確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記實完整並符合規定的情況下, 由參保單位及時申報辦理當月繳費通知書, 以前年度有欠費的還須按人均欠費水準辦理補繳, 及時履行繳費義務並憑繳費票證完成當月及以前年度欠費繳費結算業務後,

才能申報辦理。

為適應這一流程的變化, 經研究, 自2018年1月起辦理退休資格認定工作在過去當月必須辦理的基礎上順延15天, 即從當月養老金完成撥付發放業務後, 26日至次月15日前必須辦結退休資格認定工作(包括特殊工種等提前退休審批後的在職轉退休業務), 並從次月起支付養老金, 省直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將于每月下旬發放。

發放流程及補發

新系統上線後, 省直各參保單位應於每月的15日前辦結當月符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退休資格認定、核定計發養老金待遇等在職轉退休業務, 辦結退休人員減少、資訊維護申報等養老金撥付業務;每月16日至20日為養老金撥付結算審覆核時間;每月21日至25日向銀行傳輸發放資料併發放養老金,

同時對發放失敗資料進行糾錯並重新予以確認發放。

對因新系統上線造成的2017年12月份已批退人員養老金暫未納入發放的問題, 待系統完善後將按規定予以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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